09年福建“三支一扶”招500人享七项优惠政策

2009-08-1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人事厅昨日透露,今年我省“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将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824个岗位。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将享有7项优惠措施:在服务期内如符合条件可选聘到村任职,每月的补贴从原来的800元增加到1200元等。

 

据介绍,今年招募的对象主要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高校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得到本科证书的毕业生也不在此列),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37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071日后出生)

 

招募计划为500人,提供824个岗位,其中支教岗位166人、支农岗位366人、支医岗位196人、扶贫和青年工作岗位96人。这些岗位中,本科以上(含本科)岗位214个,专科以上(含专科)岗位610个。

 

最终被招募的毕业生将到福州、漳州、莆田、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地的47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符合条件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所在高校提供的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个人生源校验的账号和密码(账号和密码可向所在高校或致电公共网0591-87546900查询),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410日至510

 

而符合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和条件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报名时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通过“毕业生注册”自设账号、密码登录报名。

 

享受七项优惠政策

 

每月补贴增加到1200

 

今年我省将调整“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生活补贴标准,由原先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和一年200元的交通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并按月发放。20062007级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也同样享有这项待遇。

 

此外,到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服务的毕业生,除生活补贴为1200/月外,还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三年内报考研究生加10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分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执行。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考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可加分

 

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的,在服务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考公务员身份条件优惠还可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三年内报考公务员,还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不受应届毕业生身份限制。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穴市、区)、乡()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扶持政策。

 

贫困生助学贷款将由国家代偿

 

到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所辖乡()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2000/年代为偿还。

 

另外,各高校可考虑用奖学金等方式支持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和为困难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算工龄

 

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是教学人员的,计算为教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标准,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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