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人〔2009〕112号)已于2009年9月25日公告,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加2009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宁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单位性质:财政核拨,职位代码:53
二、招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学历类别不限,男女不限,面向本县具有5年及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历,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其它事项:按《2009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人〔2009〕112号)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