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招聘5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公告

2009-10-1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等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51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2009年10月12日-23日)。
     将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信息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海沧区人才网(www.hcrc.com.cn)、海沧区电视台上发布。
2、报名(2009年10月19日-23日上班时间)。
      报名者可到用人单位索取简章和《报名表》,也可直接从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海沧区人才网(www.hcrc.com.cn)下载。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招考单位及岗位信息、应聘条件、各用人单位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应聘人员报名时向招聘单位缴纳报名费80元,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3、发放准考证。
    由各单位招考联系人提前通知考生,在笔试的前两天发放准考证。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该岗位方可开考。如果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时,相应缩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考。
4、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10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新闻报道组文字编辑笔试内容为新闻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和新闻写作。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该岗位所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每个岗位免于笔试的人员超过3人以上的,则该岗位全部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海沧区户籍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笔试加10分;海沧区征地拆迁办一线工作人员岗位应聘人员具备征地拆迁资格证笔试加10分;海沧区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站协管员岗位应聘人员为独生子女的,笔试加5分;海沧区图书馆图书管理员岗位应聘人员具备全日制普通教育图书管理专业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免笔试且面试加5分。属于这一类型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并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笔试前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按1:1进入面试者,合格线为70分。
    如某岗位应聘人员中有免笔试人员,则该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如免笔试人员未参加面试,则该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计入总分。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考生成绩。[page]
5、体检(时间待定)。
    每个岗位根据招聘名额在合格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6、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况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务公开栏和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8、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9、工资及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
 
三、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表中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历“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2、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0”系指“30周岁以下”。表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如:“30”系指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厦门生源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即指持有报到证,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门报到的人员)。
厦门生源报考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中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厦门生源身份。
4、表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06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4、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5、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非在编用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583705。
 
附件:
1、附表一:《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2、附表二:《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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