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福建省2010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有关面试工作规定,在合格线以上(公安职位须心理测评、体能测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进入面试人员。现将推荐进入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予以公布(具体人员名单见本网站另行公示)。有关面试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与招录主管单位联系并确认。
1、由各招录主管单位负责通知,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参加面试考生的资格审验、核对工作,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地点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按时报到、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考生按面试安排时间的前一天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单位报到(要签到);
3、参加面试考生于面试时间的当天上午7:40前到达面试考场地点候考室入闱参加面试,不得迟到,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4、参加面试考生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5、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其所在考官组别的其他非1:1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如果本面试考官组仅面试该报考者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高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6、在职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间拟安排在面试后二周左右时间进行,请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及时与各招录主管部门或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参加体检。
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宁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2870935),监察室(29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