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一、考试内容(100分制)
1、讲述:儿童故事,时间为2分钟(10分)
2、演唱:成人歌曲和即兴视唱(15分)
3、弹唱:自选演奏和即兴弹唱(15分)
4、绘画:根据命题作画(15分)
5、舞蹈:自选舞蹈和即兴创编(15分)
6、说课: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教案并说课(30分)
二、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8:00起
地点:莆田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
三、资格复审
1、 对象: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中0101职位的考生
2、 时间:5月24日下午2:30-5:30
3、 地点:市政府机关3号楼447室。
4、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考生)。2010年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程序
1、面试时考生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自动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顺序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在指定场所准备10分钟,然后依次进入考场。
3、上午8:00---12:00完成讲述、演唱、弹唱、舞蹈、绘画;下午1:30---5:30完成教案及说课。
4、根据面试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考试结束后宣布考生面试的成绩。
五、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每名考官根据考试标准分别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总成绩实行100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试纪律
1、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考试程序严格把关,禁止使用一切通讯工具,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则取消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考试除必需的文具外,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工具进入考场,稿纸由工作人员统一提供。
3、面试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通知
为了方便考生,经研究决定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招考中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职位的面试时间改为5月30日。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