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上杭县医院招聘公告

2010-05-2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医疗卫生工作人员33~43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㈠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服从我院的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常规物理检查、B超、肝功、尿RT、胸透等检查正常),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护理、助产专业人员须乙肝表抗阴性、身高≥1.55m,矫正视力≥5.0。

  5、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

  6、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它相关要求(见附件)。

  ㈡招聘对象:

  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地域不限。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上杭县医院(解放路641号)住院部九楼人事科,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考试前一天。

  咨询电话:上杭县医院人事科0597-3842352、0597-3131108。

  ㈡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用A4纸):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毕业后尚未发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㈢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医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㈣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办法:

  ㈠考试形式:

  医疗、医技(药剂)专业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按笔试60%、面试40%计入总成绩;护理、助产专业分笔试、操作及面试三部分,按笔试40%、操作40%、面试20%计入总成绩。

  ㈡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㈢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按照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分临床、医技、药剂、护理(含助产)三个大类进行。

  2、临床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

  ⑴《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⑵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等。

  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3、医技类(含药剂职位)

  《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相关专业部分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

  4、护理类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

  ⑴专业知识:

  ①护理专业:《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

  ②助产专业:《基础护理学》或《护理学基础》、《妇产科护理学》等。

  ⑵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5、护理(含助产)操作考内容包括:《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中临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项目。

  ㈣考试程序:

  1、笔试:

  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如果报考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笔试相同科目其它职位进入面试人选最低分的80%,方可进入面试。

  2、操作:护理(含助产)专业笔试后还须进行操作考。

  3、面试:

  ⑴临床、医技(药剂)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护理(助产)专业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操作考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⑵面试时,进行抽签确定先后顺序,面试成绩必须为合格方为有效。

  ⑶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未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

  4、根据相应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的成绩按上述比例计算),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各相应职位的体检考核对象,所确定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

  五、体检

  1、体检由县医院人事科和保健科组织进行。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上杭县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的身体条件进行。

  4、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正式聘用后,上杭县医院给予报销50%体检费。

  六、聘用程序

  1、上杭县医院人事科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的结果,确定各相应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医院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3、上杭县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医院每年都将提供一定数量的编制供合同制人员考取编制。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为上杭县医院合同制人员,待遇按照上杭县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方面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应聘人员与上杭县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附:《2010年上杭县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上杭县医院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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