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从2008年年底开始,几乎所有的城市都陆续加入了自来水涨价的大合唱。尤其最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水价上调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基本上都已经是大势所趋。另据有关媒体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及有关专家正在就水价在部分城市调研,足见水价上涨一事已经引起中央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这轮水价上涨酝酿已久。早在2007年,各地都已传出水价要上调的消息。2008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唐铁军曾透露,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2008年择机推出。不过,随后而来的经济过热、CPI迅速走高,让各地的水价上涨计划纷纷流产。2009年以来,CPI持续低位运行,给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机会。
2009年7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广受市场重视的二季度宏观经济数据。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总体呈现暖意的宏观经济数据,再次印证了中国经济复苏的预期。在此背景中,物价的上涨仿佛也正在成为经济复苏的信号——地王频现,房价的大面积回暖使开发商喜形于色;油价上涨,中石化饶有兴趣地与民众谈论起了“裸油价”;现在,就连水价也终于按捺不住涨价的冲动。
2.近几年,水价的增长较快,从五角、一块多到两块多、三块多,甚至有些城市已经达到五六块一吨。不少民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对此怨声载道。不过,水价的每次上调,有关部门和专家都会拿出“充分理由”。
有专家抛出言论,从居民承受力的角度看,中国水价还有约24%~110%的上升空间。这次国内多个城市准备涨水价很可能就是看中了24%~110%的上升空间。为了这个上升空间,就需要找出一些看似很“充分”的理由。然而,这些观点都是振振有词,但可能都值得商榷。试想,水价上调以后,会是哪些人节约用水?只有普通民众,尤其是城市低收入居民,他们会为了几元钱攥紧了钱袋子过日子,有钱人则不会。但目前浪费水资源的主角可能不是这些普通民众。目前的水价是否低廉到让民众一点也不在乎的程度?
据新闻报道,很多供水企业常年亏损,比如,某城市官方承认调整水价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水务企业保障供应。他们出示的数据称,2008年度该城市自来水企业主营业务利润为一4.18亿元、净利润为一2.65亿元,排水企业主营业务利润一1.95亿元、净利润-1.95亿元。但是,可能会有民众质疑,供水企业的亏损都是水价低廉造成的吗?由于供水单位是垄断经营,在财务数据不详、亏损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以提价方式弥补亏损,可能难以让民众心悦诚服。
不少地方的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大量盲目上马高消耗、高污染工业项目,不但污染了水源,还增加了自来水处理成本。“谁污染,谁就要付费”这才是天经地义的。居民用水与工业用水所造成的污染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污水处理成本不该由民众买单。只有让“受益”的污染企业出钱治理水污染才能遏制盲目上马污染工业与污染企业乱排乱放,如果只是简单地普遍提供居民和工业用水价格,可能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伴随着水价上涨,各地水价上调的听证会也前赴后继地陆续召开。从一些地区调整水价的趋势来看,调整幅度为每吨0.4元至0.7元不等。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反对涨价。在媒体报道中,质疑声音也可能占主流,但听证会投票结果往往是赞成票占压倒性多数。实际上,这种民意和舆论“一边倒”反对涨价,而听证会“一边倒”赞成涨价的现象常常在各地上演。
2009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按说各地水价调整只要按法律程序广泛进行听证,得出的“水价”应该是民众可以接受的,可为什么两部委还要联合下文要求“水价调整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呢?显然,这是出于对听证会的担心,提醒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强化对水价听证会的监管和监督,确保听证后的水价与民意接轨。
国内对事关重大民生利益的公用价格采取“价格听证制度”,其核心精神是尊重“民意”,这就决定了组织听证会的机构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而不该是垄断部门。因为水价关乎民生,在水价上涨的同时,可能会引发其他物价的普遍上涨。
4.在近日举行的一场名为“解读水价问题”的小型论坛上,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与市政工程师樊明远提出,“其实低水价是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他解释说,因为高收入者通常用水量大,水价偏低,高收入者可以每天用自来水给游泳池换一遍水,但是低收入者还是用不起,“提高水价,同时出台对贫困人口的配套政策,这其实是一个很公正的促进资源节约、合理消费的政策”。这几句话网民纷纷认为,经不起推敲,提高水价是劫富济贫且不能伤害穷人的利益的说法不靠谱。
广东《深圳特区报》有文章说,显然,这又是一帮貌似“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专家,又是一个与“提高学费,穷人的孩子才上得起学”如出一辙的雷人逻辑。按照专家们的逻辑,不堪承受价格频繁上涨之重的庞大低收入群体反倒成了涨价的受益者。就在这个研讨会上,一些专家还说,“不能因为这部分人(低保户)喝不起水,就让所有的人都享受不到好的供水服务,这实际上不符合历史的潮流。”在这些专家们看来,人们享受不到好的供水服务,竟然是低保户的错,是低保户们影响、阻碍了部分人的高品质生活。
湖北《楚天都市报》有文章说,按照专家们“水价低了,就会让富人搭便车”的逻辑推算下去,到处都有便车,这是否意味着供电、天然气、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行业都要大幅涨价,规避富人搭便车呢?即使要劫富济贫,也应该通过税收杠杆来实现,没有理由拿公共产品做文章。其实,这些专家们语出惊人,其目的再清楚不过。就是为助推新一轮自来水价格上调制造舆论攻势。
5.现今一些垄断部门酝酿涨价,总喜欢打着节约资源的旗号,电涨价是为了节约用电,煤涨价是为了节约用煤,水涨价是为了节约用水……“节约资源”成了一个筐,好像不涨价就不能节约资源。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节约资源作为提价的理由。
水的价格涨上去了,穷人的日子是不是好过,是不是因此得到了“实惠”呢?在此类“劫富济贫”的“幌子”下,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则是富被“劫”了,贫依然是贫,却并不见“济”的迹象和踪影!生活经验与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富裕的家庭是不会为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水费而刻意节约用水的。高水价在生活用水中的价格杠杆节约资源作用,往往只会在普通民众、特别是贫困弱势群体身上起效果,但这种“节约”却以牺牲民众最基本的生活用水“舒适度”为代价。而且,现有的水价标准已经足够使低收入者懂得节约用水,任何细微的价格变动或许都将成为他们难以承受之重。如果这种一刀切的收费模式不能改变,很难想象,当水价高到使浪费成性的高收入者都懂得节约用水的时候,那些低收入者将陷入怎样的用水困境?
水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在中国基本上处于垄断地位,如果一旦涨价,最有经济压力的莫过于普通民众,如此一来,这用错地方的经济杠杆显然达不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并且还演变成了“少数人患病,多数人吃药”。若一定要通过抬价来节约资源,就要找准浪费的源头,对症下药,比如对工业生产用水、商业经营盈利用水采取较高的计价标准,而城市居民用水的计价标准则可以保持现状或微微上调,这样既能保证普通民众用得起水,也能在一定限度上控制水的用量,实现资源节约的目的。
而现在之所以动不动就举起涨价的大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比起其他的节水措施,涨价对企业和相关部门来说操作起来更方便,更能为其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
6.自来水价酝酿上涨,居民普遍反对。我们注意到,专家的言论实在是匪夷所思。也难怪,且不说部分所谓专家已沦为各种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就专家自身来说,自然不会在意水价涨几角钱,但有关部门必须注意到,多数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和意见。水价上涨不能请几个专家开个论证会了事,尤其是当居民普遍反对遇到专家普遍支持,即便是举行听证会这一相对公开民主的形式,最终人们会发现,几个专家的意见,就成为水价调整决定性理由。这也许是有关部门和专家能频频成功合奏“水价上涨曲”的惯用伎俩和关键所在。
众所周知,城市供水属于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行业,带有一定的公共性,其首要目标并非营利,不能简单地以市场眼光来衡量水产品的价格,还应为消费者算细账,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让公共产品价格与普通消费者收入接轨。何况,提升公共服务品质,还原公共产品公益本质,正在成为政府与社会的共识。尽管有消息说,经济正在复苏,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1%。但是金融危机的冲击也给民众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未来经济发展仍然充满不可预知性,不少民众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了。如此经济大环境下,专家出来帮供水企业嚷嚷涨价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再说,水产品到底该不该涨价,如何涨价,专家说了不算,供水成本核算与听证都是不可或缺的程序。听证主导者一方面要严格测算并公开供水成本,看看专家是否与供水企业一个鼻孔出气,供水企业到底是“真亏”还是“哭穷”,让民众心中有一本明白账。
7.供水企业将亏损的理由归于水价偏低,显然是一家之言。很多供水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可能与管理不善、人员大量超编密切相关。据统计,由于供水企业管理不善,企国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管网漏损率在20%以上,城市供水每年损失至少在100亿立方米。供水单位人员超标导致管理费用过高,更是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很多城市供水单位人员超编在50%以上。再加上企业盲目建设导致设施能力过剩,将经营成本与政策性成本混淆,导致成本不合理上升。很多供水企业抱怨亏损,但很少有企业愿意公布其成本构成,在成本不透明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单纯调整水价,将纵容供水企业管理不善和人员超标。
如果价格机制完善,合理提高水价的确可以起到调节居民用水的作用。但在经营垄断、成本模糊和价格机制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涨价不但不能达到节约用水的公共政策目标,反而成为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从节水的视角看,国家推行水价改革的关键依然是合理确定成本,对管网漏损等成本一定要让企业自己承担,而不能转嫁。
更重要的是,每个城市,都基本只有一家供水企业,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供水企业越多,每家都要把管网铺满全城,吃水的平均费用就越高,一家供水企业是最优选择。所以,每个城市的供水企业是自然垄断者,就对价格有很大决定权。如果由供水企业自定水价,可能就会有人吃不起水。所以,水价改革关乎公平。
8.居民用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垄断的供水企业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成本信息,再通过听证会的辩论,才能调价。可恰恰供水企业从来没有详细披露过成本信息,让人疑虑是一本糊涂账。核心的问题是,现在的水价,都包括哪些成本,这些成本是不是企业的实际支出。比如,如果把城市管网的成本纳入水价,笼统的概念,究竟应该如何准确定义?明乎此,必然涉及税务、统计、民政等诸多部门,而其本身也无疑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原本水务部门就可以独自搞定的事,何至于如此兴师动众?由此而产生的巨额成本,又该由谁来消化吸收?
显然,让占极小部分的富人为利用社会资源多付出些,这听上去很美,在理论上似乎也说得通,然而,即使是那些所谓的专家恐怕都不会否认,在现有社会保障机制下,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事实上,既要高收入者为高消耗水付出高代价,又要保障低收入者喝得起水,并非没有两全其美的中间路线可走:即推行阶梯水价,就是政府在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及各类企业营业用水基本用量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计价标准,标准内水量实行低价,超过标准的水量加倍收费,这样既能在保汪低收入家庭用得起水的同时,还能通过高价水制约高收入者浪费水的现象,从而达到整体水价不降低又节约水资源的目的。
如果阶梯水价真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高收入者必然要为他们的浪费付出代价,这本身就是对低收入者的一种资助,又何必多此一举地一边涨价一边发放补贴呢?
10.有业内专家透露,各城市要求提高水价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并不是出于成本上升和水资源节约这么简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中国不少城市的水务领域专业经营由于有外资的参与,因此自来水价格的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完全掌握在政府的手里。
据了解,外资参与中国水务领域经营的越来越多,比如,法国苏伊士集团北从昌图、南到三亚、东起上海、西达重庆,在全国范围内拥有22家合资企业。而具有153年水务领域专业经营历史的法国威立雅公司也在中国掀起了收购狂潮,迄今为止拿下了天津、上海、北京、成都、昆明、兰州等近19个城市的21个合资项目。
地方政府往往是根据合同价从外资手里买水,比如一吨水的成本是1.5元,政府的收购价格可能在1.8元到2元之间,然后政府再以低于收购的价格卖给城市居民。亏损时间长了,政府无法承担,水价上涨就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11.中国水务市场中悄悄刮起了一股外资风潮。以往,连年亏损、需要政府不断补贴才能为继的地方水厂却成了外资角逐的“香饽饽”。在各地水厂招标中,经常出现的一幕是,几大外资巨头同台竞标,不惜一掷千金、溢价几倍甚至十几倍抢夺原本亏损的水务项目。经过几年疯狂的扩张,外资占据了国内一线城市1/3以上的市场份额。外资巨头们在进入中国15年后,已经以一个庞大的中国水务版图进入了公众的视线。
占据多个城市水务市场后,外资会否通过不断上调水价让消费者为过高的竞拍价买单?事实上,从2008~2009年各地涌现出的上调水价热潮很大程度上含有外资的利益诉求。据了解,2002年以来,尤其是2007年间,外资水务巨头在中国掀起了并购狂潮,尤以具有153年水务领域专业经营历史的法国威立雅公司为甚。有媒体仔细对比后发现,此前外资水务巨头“豪赌”下注的城市几乎均在本轮涨价潮之列。
12.有观点认为,外资水务企业是涨价的操纵者。这就是所谓的“外资威胁论”。对一些区域而言,如果“洋水务”垄断了自来水市场,就意味着供水话语权掌握在外资手里。
2009年8月23日《经济观察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及有关专家正就水价在部分城市调研。消息人士称,此次调研的重点之一,是外资在中国水务市场的影响,以及外资与这一轮水价上涨的关系等。这被外界视为官方对最近民间关于水价论战的一种回应。
外资参与对中国水价的影响近来有两种论调,一种观点认为把外资妖魔化了,在华主要外资企业目前所有签约项目的供水能力,不到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0%,排名第一的法国威立雅公司实际市场占有率不到3%。另一种观点认为水价上涨与外资有关,比如,某城市自1997年起与外资合作,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先后上调8次,由每吨0.68元提高到3.40元。显然,这种争论非常有价值,一方面能让公众清楚水价上涨的真正“元凶”;另一方面也能促使相关部门重新审视“洋水务”与水价上涨的关系。住建部及公众在关注水价的同时,更应关注中国未来的水安全。
山东《齐鲁晚报》的一篇文章指出,“洋水务”不惜巨资在中国“跑马圈地”,看中的恰恰是自来水在中国属于垄断行业。“洋水务”垄断了一个区域的市场,就能享受垄断带来的种种好处。据说,在不少发达国家,关系国计民生的城市供水都是被严格保护的,不会轻易让外资并购或放任外资垄断。有关方面需要意识到,中国的水务问题,不仅仅是水价问题,关键在于如何保障未来的水安全,一方面是要解决自来水从哪里来的问题,另一方面要解决水务市场谁说了算的问题,究竟是“洋水务”还是中国人自己?
三、作答要求
1.资料2收集了一些媒体的评论,这些评论认为上涨水价的“充分理由”站不住 脚。阅读资料,概括资料中评论所针对的两个涨价理由,100字左右。(15分)
2.以下有四个与资料相关的观点,请选出其中两个表达不够科学的观点,进行评 论。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15分)
A.居民在与水务企业的博弈中身处弱势,政府定价切不可因人们有“价格承受能力”而忽视他们的基本利益。
B.现在很多水务公司上市了,为了回报股东利益,涨水价就成了实现水务公司股东利益的手段。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
C.公共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公权市场的垄断性。环境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必定会出现问题,因此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应值得深思。
D.涨价并不一定需要听证,需要听证的是民意。
3.在一项网络调查中,有民众们表示:“我们并不反对上涨水价,相反,我们一向认为中国的资源性产品定价太低,已经酿成恶果;同样,大多数家庭也许都不在乎涨价后多交这十来元钱,之所以大家关注水价上涨,因为它关乎社会公平。”就此请根据给定资料谈谈你的看法。字数在600字左右。(30分)
4.中国多个城市上调水价,外资水务企业被认为是涨价的操纵者,并被指垄断了 中国水务市场。请根据给定资料对这一论断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40分) 要求:(1)从给定资料人手,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判断恰当,论述集中,语言流畅。
(3)字数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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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供)
1.参考要点
根据材料,涨价的理由主要有两个:①减轻供水企业经营压力,提高市民节水意识;②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的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2.参考要点
B、C项观点值得商榷。
企业上市后需要对股民的回报负责,起码要高于平均利润水平,但这与公共产品的要求是不符合的。如果是民间资本的行为,政府的监管就会失去依据,公共产品的基本设施,其主要的资产应该坚持国有。如果是上市企业,对这类企业应该设置怎样的条件加以规范,才能保证企业不是单纯追求自身利益而伤害民众利益,需要加以研究。因此,B项观点需要商榷。
坚持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并没有错,相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从整体上丰富了公共品的生产,提升了质量。问题是,有些地方将自来水公司当成一个盈利行业卖掉了,目标是甩包袱,赚钱越多越好。而且,现在很多水务公司上市了,为了回报股东利益,涨水价就成了实现水务公司股东利益的手段。因此,C项观点需要商榷。
3.参考要点
现今一些垄断部门酝酿涨价总喜欢打着节约资源的旗号,如电涨价是为了节约用电,煤涨价是节约用煤,水涨价是节约用水,节约资源成了一个筐,只要涨价就往里装,好像不涨价就不能节约资源。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节约资源作为提价的理由。
目前的城市用水价格并不低,有些城市已经涨过多次。其实,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谁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家水龙头的水白白流掉,绝大多数用户都已经养成了节约用水的习惯。要说浪费用水的现象也有,如一些单位水龙头坏了,不及时修,成了长流水,冲厕所不管有人无人都是自动设置,隔几分钟大量的水白冲。尤其是一些公用事业用水更令人感到痛心。如有的城市浇花草的水浪费严重,一些公共场所的水管裂了也没人及时修复。这些才是浪费水的大户。
我国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但是具体到各个城市又有不同。有的城市缺水,有的城市就在大江大河边,即使一两个月不下雨,也无碍大局。有的城市供水成本高,有的城市供水成本低。因而即使水要提价也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跟风。
水价并非完全不能涨,但应根据情况,对那些用水量大、排污量大的企业要多收,以此促进更新换代,节约用水,保护资源。对单位和个人用水可以参照一些地方成功的经验,实行分级制,用水多少吨以内定价,超过部分提价,超得越多,价格越高,如此既能使多数人的利益不受损失,也可最大限度地节约用水。此种分级收费远比不论三七二十一统统提高水价要强得多。
4.参考文章
从“洋水务”看水务市场
单从市场行为角度来看,外资进驻我国部分城市的水务市场,对效益低下的企业实施合并重组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虽说操纵言之过重,但论及水价上涨的幕后推手,倒确实有些问题值得深思。
首先,出于战略考虑,外资自然要不惜血本拿出远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钱实现其跨期收益,但是,深入思考,受益者绝不只是外资一家。诚然,长期来看,外资在既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的确要通过提价来收回成本,但这与水价上涨的关系间接性强,而直接性弱。
近几年来,大规模的外资高溢价战略之所以屡试不爽,根本上是地方政府短期行为所致。一方面,外资合并让地方政府攫取了短期的溢价收益,并巧妙地利用水价上涨将外资水价成本转给了消费者;另一方面,外资合并以后,水务企业冗员庞大的包袱,也同时转让给了外资。
其次,供水的根本症结尚未破题。从公共用水的受益范围来看,属于全国性公共品,若再加上国家安全的战略考虑,水资源供应理应由中央政府来提供。而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水务行业管理重心却在地方,水价调整的决策权归于各地省级政府。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省又把决策权下放到城镇政府。地方政府供水的公共服务能力各异,且供水服务本身盈利水平低下,受政绩观的影响,地方政府自然更愿意把这个包袱转出去。
再次,水价形成机制透明度低,监督缺乏依据。从理论上看,构成自来水水价的基本公式为:水价一水资源费+(成本+正常利润)+污水处理费。但是,具体到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地方政府和供水企业的“捂捂盖盖”。目前,我国关于水价成本监审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无形之中又扩大了地方政府在调整水价时讨价还价的空间和自由裁量权。如果外资的利益诉求与地方政府政绩捆在一起,那么水价上涨的暗箱操作可能性就更大。
因此,水价上涨其背后最大的推力来自于谁,还不能简单地以外资操纵妄下定论。但也从另一个侧面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
一是作为具有国家战略安全的水资源供给,政府要么创新机制,寻求更为有效的供给方式,要么在有效方式尚难找到的情况下,需要中央政府的积极介入,负责起全国水资源的分配和供给。
二是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是与中央博弈的结果,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可怕,治理水务市场,要加大改革力度,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供水企业减员增效是改革必经的过程,不可回避逃之。
三是中央对于水务行业要上升到战略高度全面考虑,尽快采取措施,制定可行性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否则,长此以往,地方政府定会竞相将城市供水企业纷纷外包。待到日后,外资大规模进驻之势形成之时,“外资威胁论”就不再是今天的“狼来了”。
相关素材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局,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
近期,部分城市相继出台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对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缓解供水和污水处理单位的运行困难,保障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地方因调价方案和调价程序不完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为确保水价调整工作的规范有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水价调整的总体要求。一是要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为目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要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和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三是要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水价调整工作的平稳实施。
二、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一是加大成本监审力度。要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加大水费收缴力度,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二是依法履行听证制度。水价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出台,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与听证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沟通,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三是合理确定水价调整的时机和力度。各地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水价调整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合理把握水价的调整节奏和调整幅度,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分步到位。
三、完善水价计价方式。一是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及其比价关系,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对非居民生活用水,要继续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二是尽快对环卫、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用水实行计量计价。实施按用水量计取水费,促进节水和降低供水企业产销差。三是适当确定各级水量间的差价。实行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加价的城市,可在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各级水量间的价差,促进节约用水。
四、理顺水价结构。一是简化水价分类。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和公平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各类用水的结构,逐步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浴、洗车用水等,特种用水范围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二是突出调整重点。污水处理费偏低的地区,调整城镇水价时要优先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同时,要综合考虑供水和污水处理单位的运营情况,着力解决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供排水行业协调发展。三是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各地要加大再生水设施建设的投入,研究制定对再生水的生产使用的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再生水使用成本。再生水水价的确定,要结合再生水水质、用途等情况,与自来水价格保持适当差价,鼓励再生水的使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强制部分行业使用再生水,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
五、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为避免调价对低收入家庭产生较大影响,各地在调整水价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要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六、加强宣传解释。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重要性,将宣传解释工作贯穿于水价调整的全过程。要拟定详细和便于社会理解的宣传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充分解释当前水资源和水污染治理面临的形势,加大节水和污水处理力度的紧迫性,供水及污水处理单位运行面临的困难,对低收入家庭的照顾措施,以及政府在供水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投入和补贴政策等相关措施,全面阐述水价调整的必要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推进水价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水价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价格、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审慎决策,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握水价调整时机,统筹考虑与其他价格改革的衔接,加强跟踪调查和指导,稳妥地做好水价调整工作,确保水价调整平稳实施。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反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