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福建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三要点
2010-07-0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之一,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中的物权法、合同法等都是经常考查的内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针对2010年福建省政法干警考试科目中的在民法学,特为大家提供复习三要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备战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
第一要联系思考。民法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个具体问题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所以我们要把相关内容联系起来考查,如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涵义入手,可以理解为什么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行为能力却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联系;由此理解为什么《民法通则》对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作了三种划分;进而理解监护、无效民事行为、指定代理与法定代理、效力待定合同等均与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有关。这些看似零散的内容就是一个系统,其核心是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第二要运用比较的方法。如物权与债权相比较,诉讼期间和除斥期间相比较,就能把握两者的特点及区别。
第三要结合实际生活。民法可以解释日常生活中哪怕是细小琐碎的财产争执、利益纠葛与交易行为。因此,要学好民法,联系实际生活非常重要。如在买蔬菜时的讨价还价,这就是一个不断的要约、承诺的过程。这样联系实际,既能很好地理解所学的理论、规则,又能增强实际应用能力。另外还应该多作一些案例分析题,加深对民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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