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实验小学面向全市在职教师招聘方案

2010-08-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关于核准2010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明人[2010]150号文)的通知,经市教育局同意,现面向全市招聘在职小学语文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1.名额:小学语文教师2名。
  2.对象: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语文学科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2.男性年龄45岁以下(1965年1月1人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岁以下(1970年1月1人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思想品行端正,性格开朗,热爱小学教育事业。
  3.参加报名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公示聘用前与原单位处理好聘用合同关系。
  4.近五年,有发表CN论文或有心理健康咨询资格;或取得县级以上综合先进(包括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在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获过一等奖的。
  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式
  应聘教师应在2010年8月12日至8月26日向学校办公室报名。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壹张、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任现职的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表可登录三明市教育局网站(
www.smjy.com.cn)下载或登录三明市实验小学网站(www.smssx.cn)“资源共享”中下载。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由招聘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的比例方可进行竞聘。
  2.笔试:在报名人数超过15人时,将先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的总分。报名人数未超过15人时,直接进行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答辩(40分);才艺展示(5分);获各级各类先进、具有心理咨询资格、教研成果等(5分)。]
  4.笔试面试时间:2010年8月28日上午8:00。地点:三明市实验小学。
  5.招聘人选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拟定招聘人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市教育局。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竞聘人员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重大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政审合格,并经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考虑配偶的工作调动和住房问题)。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教育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凡在招聘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联系单位: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139509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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