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公告

2010-09-0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做好2010年度全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体能测试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132号)和《福建省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福建省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省里规定比例先参加并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合格的考生(心理能力测评9月7日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2010年9月8日—9日
  上午7:30-12:00, 下午1:30-5:30
  体能测试地点:宁德市体育中心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着运动装、穿运动鞋),按宁德市公安局安排的分组情况,提前10分钟到场集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能测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能测试的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由市公安局、市人事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工作组,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到场进行全程监督。
  四、体能测试项目和实施
  体能测试按原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二)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公布测试成绩前,针对不合格测试项目当场提出补测一次。补测结果仍不合格者,不再另行安排补测,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不合格测试项目考生当场放弃补测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宣布。
  (三) 体能测试结论,考生必须签字确认,不签字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四)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宁德市公安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确认信息或打电话确认。
  (五)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簿,于9月6日到宁德市公安局人事科报到,进行资格条件复核。“服务基层项目”(已享受加分和报考专门职位)的人员还要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复退军人还必须随带退伍证。以上证书要随带原件和复印件。
  附:宁德市2010年全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名单公示
  宁德市公安局 宁德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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