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区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培养临床医师

2010-09-0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一、招聘岗位
  招聘10名本专科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岗位招收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5名、“专升本”的高校毕业生3名,中西医结合岗位招收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名(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遵纪守法。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就业观,志愿到乡镇卫生院锻炼,服从组织安排。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四)身体心理健康,身体素质必须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以上处理的。
  四、招考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8日—9月14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晋安区卫生局人秘科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由区卫生局、区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发放准考证:9月15日—9月17日到晋安区卫生局人秘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初定9月2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jinan-fz-fj.gov.cn)和区政务栏上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考核、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收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出招收人员的名单,报区领导审批,
  (五)公示。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和区政务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有群众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出现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jinan-fz-fj.gov.cn)和区委机关大院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批准后,由区卫生局于2010年9月底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受聘人员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教处)统一安排到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培训,本科毕业生在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二年;专科毕业生需经过“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三年。培训期满后即安排到所报考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人员培训期满后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编制按所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正式入编,服务期至少应满五年。
  聘用人员如未履行就业协议相关条款赴乡镇卫生院工作,则必须按照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本科生2.4万/年、专科生1.2万/年)的5倍向政府(医院)赔偿培训费。培训过程流失的,按已发放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未满服务年限的,按所缺服务年限的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培训期间因表现不好,经补考仍未能取得合格证书的,所签约的区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的按已发放生活补助费的5倍赔偿。赔偿金纳入省级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所在区卫生局代收后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缴入省级财政专户,作为下一轮培训费用。同时在3年内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不予聘任。
  六、培训期间待遇
  本、专科毕业生在学习、培训期间,由省级财政从卫生经费中给予每人生活补助费;本科毕业生再由培训医院给予每人每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含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具体补助费用按省财政当年规定执行。对每位自愿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5年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省级财政给予每人25000元一次性补助。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局
  福州市晋安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附件:晋安区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分配表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