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方案
2010-09-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漳州市卫生局、人事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漳卫人函〔2010〕105号)和漳州市卫生局、人事局、财政局和市委编办《关于下达2010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技)师(士)市级招聘计划的通知》(漳卫人〔201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省级指标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10名(本科5名、“专升本”5名)、市级指标医(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3名,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强化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9月17日至1992年9月17日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医技专业的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市人事局、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漳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zzhr.com)
漳州卫生信息网(网址:www.zzwsj.gov.cn)
平和县人事局网站(网址:rsj.pinghe.gov.cn)
平和县卫生局网站(网址:wsj.pinghe.gov.cn)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在2010年9月17日前到平和县卫生局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0年9月17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者可委托亲友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平和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6-5211723
3、资格审查。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面试。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结果在平和县卫生局、人事局局域网上公示。
②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县卫生协会五楼会议室。
③面试成绩加分条件: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加2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4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一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④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加分)出现并列时,根据以下顺序排序:(1)面试成绩高的;(2)学历高的;(3)在校学习公共科目成绩(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三科成绩总和)高的。
5、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6、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7、选岗。按总成绩排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岗按先省级指标后市级指标的顺序进行,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8、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省级指标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市级指标按照漳政综〔2009〕44号和漳卫人〔2010〕42号)文件执行。
附件:平和县201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平和县201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师报名表
平和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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