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招聘公告

2010-09-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0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交通协管员15名。其中5名用于招聘复退军人(岗位代码001),10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代码002),人员录用后安排到东侨辖区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至1992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其中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0日至1992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宁德市范围(指2010年10月10日前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本市生源在市外中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2、报名地点: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层)。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复员(退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07]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同时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考生可参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复习备考。
  2、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0日上午09:00-11:00,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2010年10月8日至9日到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根据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东侨经济开发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劳动局、监察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组织实施,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10月17日,进入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由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具有一年以上(含)公安交警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验的或持有摩托车、汽车驾驶证的在相同分数情况下优先录用。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各阶段信息详见宁德人事人才网(
www.fjndrs.com)。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3、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两个月,不合格的辞退。
  4、待遇:工资总额1300元/月;含基本工资、出勤补贴、社会保险(工伤、失业、医疗、养老、生育保险);食宿自理。
  5、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联系电话:0593-2318009,2870066。
  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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