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群众满意是硬道理
2010-09-29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提到福州公务员实行“7小时工作制”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还说工作效率再高,也不能违反规定。我觉得这要一分为二来看,如果7小时制影响了群众办事,肯定是行不通的;如果不影响群众办事,我觉得也无可厚非,毕竟,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之,群众满意就是最好的规定,完全没必要上纲上线。
问题的关键是,福州公务员实行“7小时工作制”,是以牺牲公众服务时间为代价的,这就难免引起当地群众的不满。那么,当地政府能不能灵活一点来处理这件事,达到两全其美呢?当然可以。既然公务员办事效率那么高,一个人能干两个人的活,那么,就不妨分成两班制,并取消中午休息时间,下午下班延长到6点,一个人一天上5个小时的班。这样,不仅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了工作时间,还能避免人浮于事,并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倒是值得尝试。说不定能探索出一条新型的公务员工作制度。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就该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能光想着公务员的福利,而忽略了群众的利益。现在政府部门办事难、难办事已为群众所诟病。福州政府再也不能拿提高效率为借口,来减少服务时间了。必须拿出实际的行动来,才能挽回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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