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组织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15日上午7时40分以前在市人事局办公楼前(市政府大院内)集中,否则视为放弃。
二、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寸彩照1张、水笔、体检费400元(多还少补)。
三、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以后不准进食。
四、不得携带物品包,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女考生月经期间请勿作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七、在职考生请于14日上午下班前请将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提交市人事局调配科,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八、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漳州市人事局
二0一0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