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郭坑中心卫生院招聘方案

2010-11-2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漳州市卫生局、人事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漳卫人函[2010]105号)和漳州市卫生局、人事局、财政局、编办《关于下达2010年乡镇卫生院医(技)师(士)的通知》(漳卫人[2010]42号)精神,郭坑中心卫生院拟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毕业生1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芗城、龙文区户籍的全日制医学类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符合拟招聘职位所需专业、学历等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龙文区人事编制网站:(网址:
http://lwrsbz.lwq.gov.cn
  龙文区卫生局网站(网址:
http://lwws.lwq.gov.cn/)
  2.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名地点:龙文区卫生局,联系电话:0596-2166344。
  报名方式:现场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确定聘用人选,面试、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具体面试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时,加面试一场。
  四、体检、考核
  1、面试成绩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招聘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负责。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区人事局批准后,由区卫生局于2010年12月底前组织郭坑中心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及漳政综〔2009〕44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
  本方案由区卫生局、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龙文区2010年郭坑卫生院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龙文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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