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申论热点范文:治理酒后驾车
2010-12-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近来,酒后驾车引起的社会惨剧频频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酒后驾车也成为人们深恶痛绝的“马路杀手”,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相当多的司机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自信,麻痹大意;二是社会上劝酒风气盛行,逢宴必饮,给酒后驾车提供了广阔空间;三是交通管理执法不严,对有些酒后驾车者包庇纵容;四是执法前后不连贯,在一段时间的严打之后,放松警惕,导致酒后驾车愈演愈烈;五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细化,醉酒驾车肇事处罚力度不够。
酒后驾车不仅威胁到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还影响到城市交通、社会治安的和谐。要从根本上治理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需要用多种手段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方能奏效。
一是强化酒后驾驶危害性的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手段开展酒后驾驶危害性的宣传教育,除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阵地、主题宣传、警示教育等形式外,在酒店门口悬挂酒后驾驶危害性宣传标语,在酒店餐桌上放置倡导酒后不驾驶的提示卡,教育司机及同酒桌朋友都树立“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理念,增强驾驶人不饮酒和不劝司机饮酒的自我约束力,提高自觉性。
二是加大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惩罚成本。首先,以立法来加重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惩罚成本,使其不敢为。以立法的形式对酒后驾车作出规定,以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其次,增加交通事故赔偿的经济责任,对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赔偿比率要加大,同时,对劝机动车驾驶人饮酒者要追究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第三,保险公司对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予赔付,这样就会减少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强化社会监管力度。首先,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内容,在全社会倡导监督酒后驾车的行为。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监管作用,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防范。其次,建立和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和“代驾”制度。可在酒店、宾馆、饭店设立监督员或信息员,对酒后驾车的驾驶人进行劝阻或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驾驶人的饮酒信息,组织驾驶技能好、职业道德好的人提供“代驾”服务。第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播发“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及时曝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提高驾驶人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驾驶意识。
四是强化执法部门的管控力度。首先,公安交警部门要提高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把严格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日常执勤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并使之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决不能形成集中整治严管,平时疏于管理、视而不见的恶性循环。其次,简化公安交警部门查纠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赋予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以增强执法管理效能,提高执法效率。最后,要严格执法,对拒绝接受酒精检测的司机应严格处罚,绝不姑息。
总之,要建立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长效管理机制,仅仅依靠交警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全社会造成一种人人监督、人人劝阻、人人管理的氛围。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树立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良好社会公德。这样才能减少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人们的出行安全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形成一个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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