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福建省法院考录公务员公告

2011-01-2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年春季福建省中级、基层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
  现将2011年春季我省中级、基层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如下:

  一、书记员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其中,中级法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招收博士研究生;基层法院可适当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各地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是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3、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司法警察职位
  1、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警察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公安、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预审、治安(学、管理)、公安法制、警卫、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改管理、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等有关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
  3、身体条件
  (1)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2)符合国家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4、因工作岗位需要,一般招收男性。

  三、行政后勤职位
  (一)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二)学历专业条件
  1、文秘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以及哲学、政治学、行政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等有关专业。
  2、新闻宣传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3、政工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心理学类有关专业。
  4、计算机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计算机管理(或应用)、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通信(通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办公自动化技术、软件测试、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网络构建技术、网络系统安全、网络构建、软件技术等有关专业。
  5、统计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统计学(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专业。
  6、财务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等有关专业。
  7、档案管理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图书档案学类专业。
  (三)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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