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要点精读(二十八)

2011-03-0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1、法与经济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2、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3、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
  4、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5、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法与政治、政策
  1、法受政治的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法又服务于政治。
  2、法与政策的关系:党的政策是法律的依据和指导,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法律化,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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