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州市仓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05-3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的需要,经研究,现将2011年仓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要求’栏内未注明年龄要求的,均按35周岁以下年龄(1975年6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体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福州市仓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八)2011年7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九)福州市八县(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6月16日前取得。
  二、招聘程序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招聘考试网(http:// zp.fjkl.gov.cn),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6月16日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6月7日—6月16日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招聘考试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报名系统于6月16日24时关闭。
  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3、资格初审:由卫生、人事部门负责在网上报名期间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7日—6月17日12时,随后资格审查系统关闭。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6月21~24日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考试:
  报考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影像专业②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专业③护理类专业三类考生分别参加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
  报考④预防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考生,参加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下午2:30至4:30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招聘考试网(http:// zp.fjkl.gov.cn)和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csrsrc.gov.cn)查询。笔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由区人事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划定。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
  2、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于面试前,根据区人事部门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提供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本人毕业(学位)证、准考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经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经研究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组织,卫生主管部门配合,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复检规定: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的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等级。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区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csrsrc.gov.cn)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主动放弃或在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区人事局后,报经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部队随军家属、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部队随军家属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 [2006]73号);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团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2日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办理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注:以上文件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http://sy.fjkl.gov.cn)查阅。】
  符合加分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我们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csrsrc.gov.cn)进行公示。
  (三)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报考。
  (四)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务费用。有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2日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办理减免手续,退回报名费,逾期将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为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为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八)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招聘过程中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csrsrc.gov.cn)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九)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十)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联系电话:0591-83139747。
  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咨询: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联系电话:0591-83472400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监督电话:0591-83139168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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