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三明市公安职位资格条件复审及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事项通知

2011-06-1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年春季三明市报考公安职位(含森林公安)职位资格条件复审
及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事项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定于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三明市公安局(乾龙新村236幢)三楼会议室审核进入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的考生的资格条件和各种证件。
  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定于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在三明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市林业局六楼)审核进入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的考生的资格条件和各种证件。
  二、心理测评时间、地点
  报考永安、沙县、宁化、将乐、泰宁、建宁县(市)公安局职位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定于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7:30统一在原三明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三明电大对门)集合后带往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评。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三明市公安局、全市森林公安系统职位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定于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统一在原三明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三明电大对门)集合后带往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评。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报考永安、宁化、将乐、泰宁、建宁县公安局职位、全市法警职位、全市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于6月16日(星期四)上午进行体能测试;
  报考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6月16日(星期四)下午进行体能测试;
  上午8:00、下午2:30前在三元区城关三明林业学校操场集合后带往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男1000米、女8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纵跳摸高三个项目。除纵跳摸高可以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外,其他项目不能补测。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2011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的规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1:5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考生随时将有关原件带在身上,并请携带黑色水笔或钢笔一只。资格审查当天,请考生留下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的复印件、有特殊职位要求的,还应留下相关证件如会计证、职称证、工作实践证明等的复印件,上述证件需各复印2份(A4纸),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与本人的那一页)与准考证复印1份。
  (三)考生需将本通知所附的个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毕后打印1张交给资格审查人员,同时上交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照片5张(其中一张贴在个人基本情况表上)。以上时间、地点和要求请考生记清楚,不得延误。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迟到、缺考,概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市公务员局咨询电话:8222341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事局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
  三明市森林公安局政治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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