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龙岩市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7-0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经县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人事局核准,中共连城县委编办、连城县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度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55名。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四、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连城县人事局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20日下午5时止(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连城县水利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97-8937659。
  (三)报名应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四)报考费用:每人交考务费80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人事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填写“诚信声明”,初审人在资格初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招聘条件学历要求为专科学历的岗位限于连城籍生源报考(应提供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县外籍生源报考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本次招聘考试使用《2011年度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见附2)进行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的设置和审核。
  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2011年度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要求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5、年龄要求以本通告公布之月起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6月1日(含)后出生的。
  6、符合以下条件者,在报名时(逾期不予受理)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①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市人事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办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试卷面分加分优惠。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8、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者,请于8月1日至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或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9、有关本次招聘通知、公示等将通过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人事人才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连城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连城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以笔试分(含加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职报考者应于参加体检前一天上午10时前向连城县人事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仅递补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县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县人事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受聘在乡(镇)岗位的,乡(镇)可安排住房,受聘在其他岗位的,食宿自理。
  附件:1、2011年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2、2011年度连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3、连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连城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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