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南靖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1-07-1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6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本科学历面向全省,大专学历面向全市,中专学历面向全县。
  (二)面向范围是全县的,包括2011年7月26日前常住户籍在南靖县、南靖县生源、在南靖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服务社区毕业生,均为本县报考者;面向范围是“全市”、“全省”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其他毕业生按常住户籍确认。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影像、病理、麻醉、检验等专业取得师级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各个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南靖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27日上班时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职位,本次集中报名时没有招满的职位,2011年9月1日之后继续接受报名应聘,直到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南靖县人事局(山城镇三卞江滨路140号人事综合楼二楼)。报名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县卫生局负责对应聘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011年9月1日之后报名在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596-7822318。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材料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提交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方法。本科职位采取面试确定体检人选;大专、中专职位采取笔试确定体检人选。
  (一)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医院感染学改期为护理学等。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不包括加分)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二)面试时间和内容
  1、面试内容:基础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面试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选岗和聘用
  1、体检:按面试或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或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分数)相同时,根据以下条件排序:(1)学历高者优先;(2)学历相同的,以在校学习公共科目成绩(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三科成绩总和)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负责。
  3、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在该招聘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005职位未能招满时,可由报考1001的考生递补.
  4、选岗: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同一职位多个招聘单位的,由考生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岗顺序按报考职位类别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缺额补招办法。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职位,在集中报名时没有招满的,空缺名额2011年9月10日前在县人事局、县卫生局门户网站公布。具体面试办法,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分阶段组织实施。截止2011年12月31日没有招满的名额取消。
  六、其他说明
  1、本方案由南靖县人事局、南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执行。
  3、本次招聘信息在漳州人事人才网、南靖县人事局(rsj.fjnj.gov.cn)、南靖县卫生局(wsj.fjnj.gov.cn)门户网站公布。
  4、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在南靖县卫生医疗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与县卫生局签订服务协议,不签订服务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人员必须在5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再聘用。
  附:《2011年南靖县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南靖县人事局
  南靖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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