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11-07-29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网(ww.fjgwy.org)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应聘人员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报考时应按照本人最高学历专业对应报考,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应取得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学习阶段应为本岗位对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且外语须取得CET6级证书或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注:非2011届岗位工作年限和学历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二、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正式聘用的人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
  3.不享受住房安排待遇。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
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www.fjsfy.com)上公布,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11 年 7 月 28 日至 2011 年 8 月 11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英语证书、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报名(注:报名时附1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755065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号人事科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组织笔试考试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应缴纳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与考核
  1.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报考本次岗位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我院考试考核。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 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1:1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工资基金追加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七、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附: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毕业生招聘省外院校范围
  1. 北京大学医学部      16.天津医科大学
  2. 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7.河北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18.重庆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9.南京大学医学院
  5.中山大学医学院      20.同济大学医学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1.郑州大学医学院
  7.浙江大学医学院      22.苏州大学医学院
  8.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23.山东大学医学院
  9.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24.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10.南方医科大学       25.中国药科大学
  11.首都医科大学       26.沈阳药科大学
  12.中国医科大学
  13.武汉大学医学院
  1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
  15.哈尔滨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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