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漳州市属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2011-11-0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发改委等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报考机关单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报考参公单位需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符合遴选职位条件要求,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3、报考者近二年的年度考核应为称职以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前。
2、报名地点:各遴选用人单位,详见附表说明。
3、报考者请填写《漳州市属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4张。
4、资格审查。遴选用人单位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遴选人数应达到3:1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
三、考试
公开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公文处理等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时,7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遴选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核对象。考核由遴选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应对拟遴选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在拟遴选人选原单位和遴选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报市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2011年漳州市属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漳州市人事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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