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已经落下帷幕,现在也已经有很多考生都在准备复习2012年福建公务员春季招考。在申论方面,对于时事热点应该要多关注,把握时代脉搏,在申论写作时才能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的专家们特精选当下热点时评,供广大考生学习!
「背景链接」
2011年11月16日,甘肃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校车被撞,事故造成20人死亡,其中两名为成人(司机和幼师),其余18人均为幼儿,另有44名幼儿受伤。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超载55人。据调查,发生惨剧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地段路况较差和校车的严重超载。11月16日晚,甘肃庆阳教育局长卢化栋表示,事故前教育部门曾勒令事故幼儿园对校车超载进行整改,但幼儿园未听从指令,据悉校车超载现象久已存在。
「热点时评」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应该是开心幸福地学习和生活着。但是关于孩子们的校车安全事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0年12月,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搭载20名小学生的三轮摩托车冲到桥下,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2011年9月,山西省介休市灵石县一辆接送学生的微型面包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7名学生死亡、2人重伤。之前已经有这么多血淋淋的教训,一个个娇嫩的脸庞陨落,为什么灾难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临?为什么孩子连最基本的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
就在此次事故发生前不久,甘肃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声称:“交警部门已将校车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在听来,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声明。
虽然近年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校园校车安全的制度,如2005年教育部下发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2006年公安部、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教育部、安监总局再度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制止“黑校车”的泛滥;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又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地方政府发布、转发的就更加数不胜数了。这些文件也都详细规定了校车司机的资质、车况、运营方式等情况,但是这些停留在纸上和口头上的规定并没能阻止悲剧的一次又一次地发生。
有人将这些事故的责任归咎于校方唯利是图,有人将责任归咎于司机、老师缺乏责任心,还有人将其责任归咎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这些原因都有,但是在实际总是比理论更复杂,校园校车的管理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我国公立幼儿园极少,民办幼儿园又并不是能够完全承担专业校车的价格,这就使得一些不规范的车被作为校车使用;根据我国政府的相关规定,知道问题的存在,也下令整改,但是却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这也使得规定仅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正宁幼儿园校车悲剧所要拷问的不仅是物欲横流时代道德问题,不仅是大变革、大转型时期中国的制度性缺失现象,它还在拷问我们对待已出台规范的态度及坚守法治之道的精神。在反思校车悲剧之余,政府唯有一丝不苟的将规范执行起来,杜绝“黑校车”上路,才可能遏制此类悲剧的发生。
校车这种大支出的教育资源,应该由政府部门来牵头配备。加强严格执行规范的强制力。政府、社会等不能只关注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更应该关注做到的是依法办事,法律法规一定要良好的执行力。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良好实施,农村适龄入学儿童减少,为了整合教育资源,很多地方合并了村级学校或教学点,造成一些地区学生上学要走很远的路。整合教育资源是正确的,但整合后的教育管理应该加强。甘肃庆阳校车事故给农村教育安全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对于一些路途比较远的学生,可以由学校安排住宿进行统一管理;对于确实需要校车接送的学生,要加强校车的规范化管理,即:车辆必须达标、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校车运行必须严格管理等。对于私人幼儿园出现的问题,必须以强有力的手段严厉整治,对那些达不到办园标准的,一律取缔。
我们只要求学校的校车能够安全行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能够有序运行,使孩子们没有安全隐患。希望学校能够对孩子负责,对生命负责,对未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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