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福建省南安市公务员体检

2011-11-3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请入闱体检的考生(不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空腹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7:50,到南安市体育馆门口集中,参加此次公务员体检,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同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彩色2寸彩照2张、签字笔。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体检须知:1、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2.通讯工具必须在体检前交由带队人员管理;3.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队;4.录用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5、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报考。6、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
  1、体检合格人选应查清本人档案现寄存地,以便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2、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及时提供县(市、区)级计生证明、综治证明。
  南安市公务员局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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