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港兴市,工业强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经研究决定,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联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责任感。
2、招聘人数为30人,男性,18-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
4、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低到初中毕业)、警校毕业生和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时间为三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流动(公务员考录除外)。工资标准2000元/月(含绩效考评工资),按月发放;年终给予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聘用期间享受社会养老保险(300元/月)和人身意外保险(100元/年);食宿由单位统一负责(伙食标准:450元/人·月);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自然解聘。
三、报名办法
四、招聘办法
1、招收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等环节择优使用。
2、报名者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通知其面试。
3、面试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
4、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符合条件者一周内电话通知聘用,报到时需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具体由区党务人事工作局和区综治办联合负责组织实施。
五、应聘者需知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区治安联防大队非在编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一年期限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第二年起可签订三年的合同。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30日
联系电话:0594-5959110 13599000537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