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2012-04-2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泉州台商投资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院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的单位包括泉州台商投资区洛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调区直机关工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惠南污水处理厂,共招聘工作人员50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队伍建设的意见》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通过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4月26日至5月3日17:30前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将于5月3日17:30分关闭。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4月26日起至5月4日下午17:30止。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初审期间通过登录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进入面试阶段时,用人单位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缴费时间截止至5月5日17∶30。缴费既可由报考者本人缴纳,也可由报考者委托持有建行卡的他人代为缴纳。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
  对于因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所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考试的报考者,网银将在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可于5月23日至5月27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通过登录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规定,即必须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年工作经验、中共党员、×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好本人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比例各占50%。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是否开考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在泉州人事考试网上通告。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财务专业笔试科目为财务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分数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泉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确定后,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未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3)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面试时间、地点和必须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按加试的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示和聘用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应注意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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