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2012-05-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 [2006]2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7、招聘岗位面向范围内生源或报名截止前持有招聘岗位面向范围内户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31日至1982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3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海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原龙海三中,位于市政府大门旁)
  3、有关要求:报考需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或证明,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报到证需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它证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3张,报考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报名登记表》可从龙海市人事人才网下载。
  4、在职考生应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被委托人承担报名的相关责任。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6、报名工作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7、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上报原批准机关决定后执行。
  三、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实际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为合格线。
  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5、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标明,准考证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为2012年6月12—13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组织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考面试。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龙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
  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考生放弃空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3、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结果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2、享受加分待遇及报考专门岗位的2012年服务期满毕业生需于报名时提供服务地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内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享受笔试加分及报考专门岗位的依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于考核阶段提供,否则取消加分待遇或聘用资格。
  3、龙海市户籍(生源)含角美镇辖区户籍(生源)。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报到手续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定服务协议,不签服务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6、本方案由龙海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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