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确保公平正义

2012-05-2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考试是公务员录用的重要程序之一,也是择优录用公务员的重要技术手段,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考试的目的是测试报考者的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随着考试制度的不断发展,考试的方式也多种多样。
  笔试是通过标准化试题和文字分析解答,测试报考者的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运用文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等。考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科目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有关用人部门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确定。近年来,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不断加强,难度相应加大,题库建设也逐渐完善。对报考者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要求有所提高,测试理解、应用、综合能力的试题分布日益合理,试题的难度呈正态分布,中等难度的试题增多,增强了考试的区分度。
  面试采取考官小组与报考者直接交谈,或者置考生于某种特定的模拟情景中进行观察等方式,对报考者的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名面试考官对报考者都有独立评判和打分的权力,可以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人才选拔上的随意性和失误。面试的内容广泛,方法也不断创新。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情绪控制能力、仪表礼仪举止等笔试不能反映的因素。主要方式有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心理测试等。面试的具体测评要素和方式,由录用主管部门确定。
  为了使录用考试既有统一性,又能够适应公务员职位分类的需要,更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公务员法》提出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基本能力,是公务员履行公职必须具备的通用知识和素质,笔试中的公共科目和面试就是测试这些方面的能力。对不同职位类别所要求的能力的测查内容,要根据职位来设置,以利于推进考试科学化。比如,招考综合管理职位的考试内容,应当注重宏观管理和政策理论研究能力;招考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内容,应当侧重对其掌握和运用某些专业知识的能力进行测试。目前,在中央公务员招考中,实行甲、乙两类考试,主要是根据中央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的工作性质而对测试重点有所区别。随着职位分类制度的不断深化、职位类别的科学划分,今后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中会加大体现职位特点的比重。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基本价值,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人事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和基本条件,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催人奋进的用人制度,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考试录用是一个重要的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制度,从制度设计到实施,始终把择优和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坚持规则公平、机会均等,广开人才选拔视野,为保障公民平等竞争担任公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创造公正平等的参与机会。
  考试录用制度已进行了20多年探索实践,至今全国共考试录用公务员近160万人,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有基层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公开、公平、公正的录用理念深入人心,公务员考试被誉为是“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实践证明,考试录用制度有力地营造了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给有志从事公共管理的人才创造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确保择优、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实践探索
  制度的公平正义,是所有公平正义的起点和基础。建立考试录用制度是按照邓小平理论进行的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两大难题,保证择优和机关用人的公平正义。
  考试录用制度设计,汲取了科举制度的精华、借鉴了国外有益经验、发扬了我国干部录用的优良传统,引入公开平等竞争机制,为机关不拘一格录用优秀人才;保障公民对机关选用人才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突出了公平正义核心理念。考试录用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的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考试录用实践中,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牢牢把握公开平等竞争这一前提,达到了择优这一根本目的,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实行了考录政策、录用计划、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录程序、考录结果等公开。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咨询电话、网络平台、广播电视、政策问答等形式,给考生和招录机关提供所需信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基本实现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确认,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使公民报考更加便利。在网上公开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电话,畅通信访和监督渠道。开放笔试、面试和阅卷现场,增加了透明度,将机关进人置于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坚持平等竞争。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从法律法规上保证公民在报考和录用过程中都享有平等权利,强调报考资格平等,提供的条件平等,保密措施平等。打破身份、学历、地域的界限,平等竞争确保了公民都享有宪法赋予的担任公务员的均等机会和权利,保证所有报考者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正的竞争。同时,积极贯彻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照顾。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的报考权利,明确所有的招考职位对残疾人都要开放,只要是考试成绩优秀而又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残疾人,招考机关必须录用,不得歧视。
  坚持德才兼备。考试录用公务员既重能力,更重品行,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德在考试录用中占有特殊重要地位。根据各级党政机关的具体要求,科学、具体、合理地设计考试的种类、科目、内容和方法,做到“因事择人”、“为用而考”,从而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形成了一套具有较强公平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将考试、考核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应试者的素质,真正将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坚持良好导向。考试录用公务员,强调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强调竞争择优,德才素质面前人人平等。给人才流动提供了相对简捷和公正的渠道,提供了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公正的制度和严密的程序设计使真才实学成为决定考生命运的关键。从近年中央机关的录用结果看,录用的公务员真正做到了机关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这就从导向上鼓励、引导青少年认真学习,勇于实践,增长才干,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好学上进,重才、爱才、用才的良好风气,引导人们凭德才、凭工作、凭贡献获得社会承认,从机制上解决了机关进人上存在的“递条子”、“拉关系”、“说人情”等不正之风,树立了党政机关选贤任能、公正廉洁的新形象。
  完善考试录用制度,进一步发挥促进择优和公平正义的示范效应
  考试录用制度的推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需要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现在,完善考试录用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任务。
  完善考试录用政策,进一步为基层一线人才成长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承担着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的管理、服务等职能。这就要求新录用的公务员特别是省直机关以上的公务员,要与基层百姓有密切接触,对基层情况有深入了解,对中国国情有准确把握。注重从基层一线录用优秀人才充实党政领导机关,进一步完善政策,坚持重视基层一线的正确导向,加大从基层考录公务员到党政机关工作的力度,改善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经历结构,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凡进必考”的前进下,积极拓宽党政机关的选人渠道。凡是优秀高校毕业生、优秀村干部、优秀农村知识青年、优秀社区干部等,都应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人员的重要来源。对西部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报考公务员,要在考试、考核内容,资格条件的设定等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措施。切实把基层和生产一线中的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优秀人才录用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努力形成一个来自工农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链,使基层成为党政机关培养补充公务员的基础阵地和蓄水池。建立一个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完善考试录用配套办法,充分发挥制度保障择优和公平正义的持续作用。要认真总结考录制度建立和推行实践的经验,研究解决考录制度在推进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为依据,对特殊职位招考,录用计划拟订、职位条件确定、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空缺职位调剂、考务管理等环节抓紧制定配套办法、政策、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规范。做到事事于法有据,处处有章可循。以职位职责为基础,研究制定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标准体系;完善笔试、面试命题等规则,进一步规范命题程序,确保命题安全;研究完善面试考官等管理办法,规范面试考官和考试测评专家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也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要求,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录用的重点环节进行探索,对制度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和发展。
  完善考试录用措施,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实现用人上的公平正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考试录用制度的价值取向,公平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就能保证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公信度。一方面,要加大规范化力度,保证制度设计中的程序公平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让录用权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机关中来。要严格管理,做细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体检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制定严谨的体检流程,严防弄虚作假;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决不允许发生泄密、失密事件;不断完善考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录用考试监督委员会,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录用考试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加大科学化力度,保证制度设计中的择优充分体现。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录用标准,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坚持把合适的人录用到合适的职位的理念,坚持素质、能力导向,坚持为用而考,为用而评,重点测试、评价应试者或竞争者的实际能力,使人的素质、能力和职位需求相匹配。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上,努力做到特别注重思想政治素质,特别注重能力建设,特别注重人岗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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