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福建公务员招录体检注意事项

2012-05-3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春福建公务员面试已于5月30日结束,接下来将进入体检环节。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公布体检名单,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考人员及时查看2012年春福建公务员考试体检、政审名单。在体检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2年度春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12年度春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3、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卫生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4、什么情况需要复检,如何复检?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5、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怎么办?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招录机关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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