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人通告

2012-06-2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定于2012年8月4日举行2012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f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范围包括市直党群序列、市直政府序列、镇(街道)所属的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7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1)。
  2012年晋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将在泉州人事网和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按以下办法进行认定: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6月1日至199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
  统一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对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附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对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其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泉州、晋江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日前具有泉州常住户口、晋江常住户口或原籍(即户口簿标注的籍贯)为泉州、晋江。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1]7号),持有《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第一类至第四类)人员的子女;或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委[2011]50号),持有《晋江市居住证》的人员,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5、专门岗位招聘条件
  报考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专门岗位的人员,应于2012年6月1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性别等条件。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1:3。无法调整到1:3的岗位不予开考。报考人员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或本人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若符合其它岗位的招聘条件,可于报名结束后在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公务员局的统一组织下,选择可报考的岗位进行改报(仅限于上述两类人员,其他已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7月2日上午8:00至7月8日下午18:00前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不予受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7月2日上午8:00至7月10日下午18:00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通过登录上述网站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期间,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3、缴费。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个人信息后或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截止时间为7月11日下午18∶00(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
  对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或本人未通过资格初审且又无法改报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可于7月28日上午8:00至7月29日下午18:00前,通过登录上述网站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
  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规定,即必须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5、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好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不另行组织面试。
  (一)考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类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4日上午安排《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不予参加考试。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卷面成绩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之和。
  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7]40号)等文件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笔试之前为其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逾期未送达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四)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晋江人事网查询。
  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又相同,则按《申论》成绩排列。
  五、报考资格复核
  在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核人员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将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可免提供就业报到证)。
  (二)报考有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三)报考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其中:按晋江市人才政策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优秀人才与子女关系证明;按晋江市流动人口政策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晋江市居住证》。
  (四)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六)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组织对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招聘主管机关,并由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招聘主管机关,其中:报考主管代码为07-15岗位的,送达市委组织部党群干部管理科;报考其它岗位的,送达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
  (三)组织报考主管代码为01-06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定招聘单位,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
  (四)报考主管代码为01-06岗位并选定招聘单位的人员以及其它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失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全程接受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公务员局      0595-85677278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公务员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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