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三明市明溪县政府系统拟录用公务员考核须知
一、须提交的材料
1、报考参照管理单位的考生填报表1:《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其他考生填报表2:《福建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2、表3:《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协审表》原件二份;
3、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4、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已提供过的不再提供)。提供的原件须和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一致;
5、个人总结;
6、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情况(单位名称、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正式在编人员)、单位对考生工作期间的鉴定(原件);
7、个人档案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姓名;
8、个人档案;
9、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资格复审时已提供过的不再提供);
考生可从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msgwyj.gov.cn)下载中心下载表1、表2、表3。
二、材料提交时间
考生请于7月2日前,将《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福建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个人总结、工作情况(单位名称、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个人档案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姓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mxzyx123@163.com,其它材料统一于7月6日前用快件邮寄或考生自己送达我局。
三、其它事项
个人档案不在明溪县公务员局或明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的考生,请于6月29日到我局开具调档函,填写的有关表格应规范,提供的材料要真实。
联系电话:0598-2869782 联系人:温倩倩
明溪县公务员局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