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泉州市公安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12日进行

2012-07-1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12年春泉州市公安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方案中的规定,12日,泉州市将进行公安系统今年春季招考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应及时参加。
  市公务员局提醒,本次体检将在市区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进行,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于7月12日上午7时到市公务员局集中,迟到15分钟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将依照相关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以及体检缺席者,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报考。此外,考生应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不允许家长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市公务员局组织,市公务员局和市公安局选派人员组成体检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派员对体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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