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网(ww.fjgwy.org)公布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招聘职位
计划公开选调6人、公开招聘19人,共25人,其中:发改局1人、农业局2人、林业局7人、畜牧兽医水产局3人、审计局2人、矿管总站10人。公开选调、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中国漳平”政府网(http://www.zp.gov.cn)查询《漳平市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招聘范围
(一)公开选调。主要是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同类人员中选调。
(二)公开招聘。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包括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四)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以下简称专门职位)的人员,是指被派到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欠发达地区、“三支一扶”和服务社区计划现在岗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报考专门职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2.“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名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放宽至40周岁,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
5.年龄的计算及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与2012年漳平市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同场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至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漳平一中操场。
(三)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须随附报到证。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缴交凭证。
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现场提交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 报名时由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时间:2012年7月26至7月27日。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职位除外)。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2年8月2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编:巫强、任清丽,中国人事出版社2012年版)。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在漳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笔试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紧缺急需等职位进入考试人数与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该职位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本市生源、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聘)。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用人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1.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聘)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招聘对象在我市应最少服务五年,否则本市将不予以协助办理其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九、其他
1.“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2.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附件:
1.漳平市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职位表
2.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
3.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
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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