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网:法律专题(21)

2013-01-1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法律部分一直是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部分的重点组成部分,而法律部分由于范围比较广,专业性较强,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也一直比较头疼。如果单单是看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难免会觉得枯燥,也抓不住重点,所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建议考生通过做题来强化理解法律知识。
  1.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要约是意思表示    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
  C.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D.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
  2.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    ) 。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3.卢某承包牛头湾海域养殖多年,2002年1月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县人民政府申请核准,要求继续使用原海域。但县政府将该海域使用权拍卖给了当地一家外资公司,并指令县海洋局为其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卢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复议机关是(    ) 。
  A.县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C.市海洋局
  D.市人民政府
  4.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
  A.法律编纂                  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                  D.法律汇编
  5.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案件中,发现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省政府文件与国务院行政法规抵触,其正确的做法是(    ) 。
  A.送请省政府作出解释
  B.中止案件的审理
  C.送请国务院作出裁决
  D.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解析
  1.【解析】B。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两者含义不同,B项说法错误。
  2.【解析】D。《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故合同成立时间为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3.【解析】D。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县政府的上一级是市政府,因此只能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解析】C。法律整理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ABD答案不符合题意。
  5.【解析】D。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及其以下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效力是高于省政府文件的,二者发生抵触时应直接适用效力高的法律,即国务院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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