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准录用邱莉毓等21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
德化县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邱莉毓等21位同志为公务员的请示》(德人〔2013〕5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3〕30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邱莉毓等21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德化县民政局: 邱莉毓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陈方焜
德化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 方淑莲
龙浔镇人民政府: 赖舒婷 曾新颖 郑梅芳
浔中镇人民政府: 郑杜楼
盖德镇人民政府: 赖思斯
三班镇人民政府: 沈培坚
南埕镇人民政府: 郑晓溦
赤水镇人民政府: 郑金花
美湖乡人民政府: 陈淑鹏
上涌镇人民政府: 许幼明 颜赫男
德化县司法局: 颜夏萍 周春兰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陈伟涛 邢志涛 蔡凌斌 陈华锋 苏丽清
泉州市公务员局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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