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fjgwy.org)最新了解到,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目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查看资格复审名单,复审联系方式及地点详见下文。
关于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拟定于2014年5月下旬组织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统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决定对入围面试的考生(含不面试岗位体检入围考生,下同)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14年春季泉州市直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含市直卫生单位)、洛江区、惠安县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注意事项:(1)市直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单位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最终审核确认。洛江区、惠安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考生资格复审由县(区)公务员局负责;(2)报考泉港区、安溪县、德化县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复审事宜由各县(区)人事行政部门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在各县(区)人事部门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网站通知(泉港区:http://www.rsj.qg.gov.cn/;安溪县:http://www.axrc.gov.cn/;德化县:http://www.dhrc.com.cn/default.aspx)。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4月21日至23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市直党群系统和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各报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洛江区、惠安县和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所在县(区)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各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填写并打印)。
2.本人准考证(免笔试岗位考生无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4届毕业生应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待毕业后(2014年7月31日之前)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届毕业生暂无需提供,但应于办理拟聘用公示手续前提供。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中共党员证明、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等)。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面试(体检)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体检)资格的,应向各资格复审单位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可以传真方式发送),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三)各相关资格复审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四)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体检)通知书核发等相关事项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或各县(区)政府人事部门网站发布,请入围面试(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