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关注七个百姓话题
2015-03-1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背景链接】
在这个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的时代,在这个挑战与机遇鲜明并存的时期,在这个反腐雷霆万钧、改革全面深入、民生建设攻坚克难的年头,百姓利益所系、权益所涉、关心所及,林林总总,话题可谓多矣!国事家事,希望、担忧、困惑,热切盼望得到满意的解答!时值每年一度的两会,就其中百姓关注的焦点、难点、疑点问题,仔细聆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福建公务员网: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专题
【深度分析】
反腐败劲头不能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以及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更激发了全社会的期待。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围绕反腐热点话题,半月谈记者与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展开了对话。
记者:中央“打虎拍蝇”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反腐到底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溧阳市兴竹畜禽养殖研究中心经理胡明:老百姓对反腐倡廉和反“四风”绝对是积极拥护支持的。作为一个养殖户,现在无论是与其他企业家打交道还是到政府办事,都感觉更加清爽方便,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也有了新的变化。反腐败抓铁有痕、落地有声,老百姓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过去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别人吃了拿了没被查,自己不吃不拿就是吃亏。现在人们看到了中央有腐必反的决心,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也大大增强。在基层做法律宣讲时,干部职工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了,对预防腐败的忠告也更能听得进去了。不送礼不收礼,让不少基层干部挺直了脊梁去干事业。反腐败是人心所向,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记者: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继续深入反腐的重要性?
林志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较量,它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也寄托着亿万人民的深切期待。反腐败不仅仅是抓几个腐败分子更不是刮一阵风,“零容忍的态度”就是要通过反腐败从严治党,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影响社会风气。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带来的是更加规范的社会秩序。反腐败让社会风清气正,当更多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拉关系走后门时,社会才会更公平,人们才能真正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记者:村官腐败、小官巨贪等身边的腐败令老百姓深恶痛绝,也是今后反腐败的重点之一,如何更好地预防和惩治这类腐败?
刘玲:基层干部腐败、老百姓身边的腐败,与老百姓有着直接的关联,苍蝇不拍会直接影响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林志梅:老百姓对这类直接侵害他们权益的腐败深恶痛绝。为此,南京市尝试将检察机关的工作延伸到基层,将贪污犯罪的典型案例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宣传、一年一汇集,向老百姓通报,同时,还开展村官腐败预防教育活动,对村官进行教育警示。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解决小官巨贪问题,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实并不难,因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群众更容易察觉,关键是如何更好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的渠道。
记者:国企反腐、金融反腐、文化反腐正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反腐热点,这也表明反腐正在向更广泛的领域拓展,我们应当如何认识这些反腐新热点的意义?
林志梅:国企反腐是当前反腐的一个热点。近年来,国企腐败呈现多发趋势,以南京为例,去年查处职务犯罪人员186人,其中涉及国企的就有26人。政企不分、权大责小、利益输送便捷,使得这一腐败痼疾久治不愈。因此,必须建立透明高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层的权力运行,真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与国企反腐一样,进行金融反腐,不仅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败这一系统工程的需要。文化反腐直接关系社会价值观的建设,因此其意义绝不止于文化艺术领域。许多领导干部贪腐,正是因为人生观、价值观上出了问题,必须要遏制思想上的腐败。
记者:未来反腐工作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可行的制度,让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如何理解反腐的长效化和制度反腐?
林志梅:八项规定刚出台时,有的人还存在“这不过是一阵风”的侥幸,但随着八项规定扎扎实实落地生根、一项项反腐措施不断深入,党员干部就知道哪里是高压线不能碰,当这些习惯成为自然,党员干部才会不敢腐、不能腐。当前国家法治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有了制度严格执行,才能让制度成为长效反腐的利器。有执行力和监督力,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侯欣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反腐虽然不是推行不动产登记的直接目的和出发点,但客观上也必然会对非法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形成震慑。这告诉我们,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制度的不断完善,腐败必将被重重围剿。(半月谈记者 杨绍功 李鲲)
防止再出现“呼格吉勒图案”
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引起广泛关注,也使“如何防纠冤假错案”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记者: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在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后终于得以昭雪,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彰显了我国司法工作的进步,更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决心。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我们对于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应该有更大的信心。
记者:防纠冤假错案首先要有制度的保证。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冤假错案,有刑侦、检察、法院等环节中的个人因素,有刑讯逼供手段所致,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在观念和制度。如何完善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此前一些司法机关的考核指标不科学。再比如,疑罪从无的理念虽早就有了,但并没有内化成普遍的观念。现在强化了死刑复核、非法证据排除等机制,定罪标准更加科学化,相应机制的完善是可以减少冤假错案发生几率的。
包括现在强调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能起到防范冤假错案的作用。防范冤假错案是个系统工程,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落实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
刘红宇:最重要的是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不少冤假错案与刑讯逼供有关,必须严把批捕关、起诉关,真正全面、全程推行同步录音录像。
近日,中央政法委已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2015年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这都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建设。
记者:中央政法委已经出台了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规定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建立错案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的意义怎么看?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公检法司各单位在做到严格自律的同时,还要相互监督制约,共同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同时,要加强对公检法司的外部监督,例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刘玲:实现司法公正,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冤假错案可能无法绝对避免,但依靠制度和监督的力量可以大大减少,必须保证冤假错案不是因为主观故意而造成。
刘红宇:对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或重大过失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或者造成错案的,以及错案发生后拖延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格追责、严肃处理。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辩护辩论权、申诉权等也应该得到有效保障。
记者:新的一年,我们对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可以有哪些新期待?
钱学明: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下发的《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如何防止造成冤假错案、纠正冤假错案、完善控告申诉处理机制、如何问责等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人民法院将完善刑事冤假错案申诉立案机制,使确有错误的案件能够及时顺利进入再审程序。同时,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完善复查和再审程序,必要时采取异地复查或异地再审。还将健全冤假错案依法纠错、赔偿、补偿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及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也提出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等。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巡回法庭的建立有利于冤假错案的纠正,它给百姓申诉提供了一个较为通畅的渠道。我们还可以关注最高检明确提出的一项要求:监狱检察对长年坚持申诉、拒绝减刑及因对裁判不服而自杀、自残等情形的服刑人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原因,发现有冤假错案可能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报告。
只有认真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进一步完善控告申诉处理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
土地流转在加速,农民利益要保护
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任务越来越迫切,土地流转成为其中的一个关键。去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加速已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过程中农民利益如何保障,仍然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潼南县田家镇佛镇村党支部书记王海燕:这是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仅在佛镇村,从2006年出现第一个规模流转户开始,土地流转就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截至2014年全村2000多亩耕地中,已有1000多亩被流转,村里已有5个种养大户,主要从事养殖业和种植果树、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曹县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王银香:随着农村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这个谁也改变不了。土地流转之后,有利于提高机械化水平。
记者:趋势虽然如此,但规模化经营也好,发展现代农业也好,不能只是富了少数人,置多数农民的利益于不顾,尤其一些地方以强制或变相强制的办法流转土地。怎样避免这种现象发生?
王海燕:政府相关部门应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一方面,绝不能剥夺农民土地处置的自主权,搞强迫流转,这种现象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另一方面,农民土地流转也要符合产业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环保要求等,这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并不矛盾,这样既能减少土地流转的风险,又能使业主安心务农、踏实种地。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平邑县九间棚村党总支书记刘嘉坤:重点还是政府有关部门要有所作为,真正关心老百姓,不论是外出打工的,还是留在家里种地的,让他们都能受益。土地流转,要流转到那些能为农民创造财富的人手上,当地政府,特别是乡镇这一级,还要有跟踪和监督,荒废了不行,非农化更不行。
记者: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保障存在哪些风险?
王海燕: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管控总体仍处于“缺位”状态,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农民自行流转的多,报村镇备案的少,佛镇村流转的1000多亩土地,几乎全由业主与农民“一对一”协商,出现矛盾和纠纷了才去找政府;流转双方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不规范的多,内容规范的少。一些土地流转协议,存在着形式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完整、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都给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留下了隐患。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发现工商企业到农村拿地,有的发展得不错,有的却造成“农业烂尾工程”,农民利益受到损害,这是否也是一个很大的风险点?
刘嘉坤:确实是这样。土地应该流转到懂农业经营的人那里,让土地发挥更大作用。一些人根本不懂农业、不会经营,只是觊觎国家的政策支持,流转土地就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有些地方土地流转后,成千上万亩都荒废了,令人痛心。我认为企业如果真的要流转土地,必须有好好经营的打算和能力,必须爱护农民、爱护土地,不能存在“捞一把就走”的心理。
王海燕:现在到农村流转土地的,不少是城市工商资本,有的人对农业项目并不熟悉,往往带着一腔热情,甚至是对农村、农业的怀旧心理,就一头“扎”到土地上,资金、技术、管理跟不上,很容易失败,还连累了流转土地的农民。
记者:那么,对工商资本经营农业您有什么建议?
王海燕:应该尽快对工商资本下乡设立门槛,尽快从政策或法律层面因地制宜对工商资本流转农耕地设立期限、规模和涉足领域;对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领域明确限定;明确规定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必须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防止企业中途退出,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掠夺式经营。”
严防“不开公家车,少干公家事”
按照中央规定,2015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轮上的腐败”有望被遏制。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会不会出现“补贴照拿车照开”或“不开公家车,少干公家事”的现象。
记者:对于公车改革,公众是普遍欢迎的,但也存在一些疑虑和担心,对此您怎么看?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张琼:进行公车改革,好处是十分明显的。以往,很多领导干部都是一人一车,造成浪费;也有不少领导干部公车私用,接送家人、探亲、旅游等都使用公车,助长了其特权思维。改革不仅有助于压缩行政成本,而且有利于减少腐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现在是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涉及具体执行问题,有其道理,也有的纯粹是因为利益和思想观念的博弈。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一项改革措施,尤其是涉及许多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只要真正利国利民,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
记者:有人担心,公车改革会影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您怎么看?
张琼:取消公车,受影响最大的是以往使用公车较多的群体,对大部分公务员来说影响并不明显。但发放公务出行补助则涉及面很广,情况也更复杂,因为公务出行有的人多,有的人少。在具体的改革中,应该注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保证正常的用车需求,避免影响工作积极性。比如,如果一个月正常的公务出行需求是500元,只补助300元,那有些公务员下乡调研、走访的积极性肯定会受到影响。此外,还要保证所发补助真正用于公务出行,不能被当成个人福利。所以,改革方案设计非常重要,公车改革是好事,但也要注意把好事办好。
记者:无论是公车拍卖,还是后期的车辆管理、租赁等,都涉及利益调整,这个过程中如何防止腐败?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信义兄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东林:公车改革中,应该多借助市场的手,用市场的力量更好地推动改革。在已经进行的改革中,不少地方都采取了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公车,这既有助于消除暗箱操作,避免公车处理价格过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助于赢得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支持,应当鼓励。
张琼:市场化的方式,有助于减少“关系”对于改革的影响。让市场竞争充分介入,对于准备组建公务出行服务平台、解决公务出行问题的地区意义重大。应公开招标、充分竞争,让能够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公司胜出。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经常下乡的公务人员在公车使用需求上有其特殊性,比如查污染、提供公共服务等,在农村可能要走更远的路,开更长时间的车。公车改革如何考虑这种现实?
张琼:我国幅员辽阔,在基层,尤其是山区、偏远地区,公务出行确实有自己的特点。公车改革中应当避免“一刀切”,不能僵化地作出规定。在改革的具体措施上,应当多多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允许“大框架范围内的适当的自主权”,让改革的细化方案能够真正契合地方实际,实事求是,避免正常的公务出行受到影响。同时,还可以考虑加强统一调度,在提高公务出行效率的同时体现节俭理念。比如,几名领导干部同时去参加会议,完全可以多人乘一辆车;公务员下乡调研,有时不同部门的人员也可以同乘一辆车。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博物馆馆长陈爱林:车改进行货币化补贴对于有些地方可能不太切合实际。大城市的公共交通较为发达,但边远山区道路难行,缺少公共交通,路途又远,这一点必须考虑。同时有的基层政府部门如农业、林业等,工作地点多在农村,需要高频率地下基层,实施货币化补贴可能会对工作开展造成困难。若要实行货币化补贴,必须考虑到边远山区的公务人员自己开车存在安全隐患,交通成本比大城市更高,补贴额度应从实际出发来确定。
孙东林:正常的公务出行,一定要保障好。改革的过程中,要不断征求群众的意见,也要征求公务员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诉求加以吸纳,及时完善改革方案。
记者:以前有领导干部找下级部门、企业借车用,公车改革如何堵住这些漏洞?
陈爱林:这种事情应鼓励监督,如果发现必须严厉追究责任。另外,从根本上看,公车改革应从财政预算上“扎口子”,给违规用车“断油钱”。同时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让不规范用车“见光死。
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难题何解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旭日阳刚唱红的这首《春天里》,歌词似乎暗合一些农民工的心境。当第一代农民工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时,他们蓦然发现,无论此前赚多赚少,来城市工作多久,“谁来为我养老”这个简单又直接的问题,仍然让他们迷惘。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曾在一次记者会上说:“从社会公平角度讲,不该让上亿的人口把青春献给城市,把养老负担甩给农村。”言辞恳切,但现实确实沉重,全国约4000万50岁以上农民工中,绝大多数未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可以说是真正的“裸老族”。当这一批农民工逐渐步入退休阶段,“老无所依”的困局迫切需要一个“公平答案”。
记者:不少即将达到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因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而苦恼。客观讲,他们在现行养老缴费制度下,确实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但是这真的公平吗?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志彪:2013年的数据,全国有2.68亿农民工,其中1.66亿是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的,可以说是这群人的青春和汗水推动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现在这个人群里有很多人到了养老的时候,却发现老无所养、老无可依。从社会公平角度看,无论如何不该让这个庞大的人群只为城市奉献青春,养老只能回农村。
记者: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易凤娇:我去年一年做了很多农民工社保方面的调查工作,也和广东省的其他人大代表到深圳市社保局做了调研。农民工社保,尤其是第一代农民工的社保存在缴费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补缴细则缺乏导致难以补缴等问题。第一代农民工虽然工作了很长时间,但是由于早期企业用工不规范,大部分人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保缴费年限不足,难以享受养老待遇的情况。在深圳,环卫工人、洗碗的阿姨等都向我反映过这一问题。如果没有办法补缴,他们只能回老家养老,但事实上,很多家庭已经全家移民,这些为特区贡献了青春的劳动者希望在深圳退休和养老。
刘志彪:从农民工群体来说,他们确实没有树立很强的缴纳社保的意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规定企业缴纳员工工资20%,个人缴纳8%~10%,工资本就不高的他们,很多人不愿承担那8%,有些人还与企业签订了不缴纳社保合约,甚至和企业共同阻碍社保部门查缴。
记者:社保制度是不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民工流动性大,可社保转移接续不方便,影响了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易凤娇:社保转移确实是一个大问题。虽然国家已明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和统筹账户的部分储存额可随个人转移,但具体办起来仍然困难重重。此外,在东部发达地区,互联网办公、信息化技术已经很完善,但是在中西部一些地区,还无法与珠三角等地的社保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发函、打电话过去邮寄参保人的参保明细等材料,这些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也常常无人对接,导致农民工社保转移不畅。这既影响农民工享受社保待遇,也影响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刘志彪:有的农民工可能不了解政策,也不太相信以后能拿到钱,所以不愿参保;户籍差异造成的异地转续社保障碍也让很多农民工觉得养老保险是“白白贡献给国家”。同时,地方政府也有一定责任,有的地方为了吸引企业落户和投资,有的地方担心加重企业负担,对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记者:那么对于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难题,有没有什么办法补救,比如把该缴的社保补齐,然后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易凤娇:应该这样解决,但现实中并不顺利。比如广东省虽然规定了补缴办法,但执行细则没有出台,在深圳,补缴费用需要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社保补缴不积极,他们不配合,劳动者即使想自己补缴都不可能。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即使上述所说的问题都解决了,那么还依然存在补缴基数低的情况,我们做过一个大概的测算,以深圳的补缴基数,当劳动者缴满十五年后退休时每月只能领到700多元,这笔钱在深圳是无法满足基本生活所需的。
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呼吁有关部门重视第一代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尽快出台补缴细则,破除制度障碍,使这些在城市工作到退休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养老保障,其次也要合理计算缴费基数,真正发挥社保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基本生活的功能,避免待遇过低。
高考改革要避免农村孩子越落越远
2014年,高考改革牵动人心。改革提出的打破一考定终身、不分文理科、规范自主招生、减少加分等举措受到社会欢迎。但与此同时,一些农村群众担心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升学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升学重要参考后,在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农村孩子高考会不会受影响?改革会不会让他们越落越远?
记者:从农村学校和学生的角度,您怎么看这次高考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此次高考改革旨在打破过去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提高选才效率。目前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我认为总体上应把改革视为农村教育发展的契机,通过高考改革倒逼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促进农村学校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记者:此次改革提出不分文理科、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录取依据,从试点地区看,走班制可能成为今后的教学趋势。当前农村学校是否具备推行走班制的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院副院长胡卫:学业水平考试六选三记入高考成绩,但选哪三科、用哪次考试成绩,都要视学生自身情况。学校需要根据学生的考试需求和学习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分层教学,走班制也因此被许多学校采用。从试点情况看,走班制需要相对丰富的教育资源保障,这对不少农村高中而言是一个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走班制势在必行。不能说农村学校就不具备走班的条件。山东肥城丘明中学就是一所农村中学,但很早就开展了走班选课,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后,学习兴趣更高。师资、硬件等也许会限制走班,但决定因素是学校是否真正落实因材施教的办学理念。理念到位了,其他的可以创造条件克服,例如将实验室、会议室作为流动教室,体育课放在早上。立体地看待资源,其使用效率也会提高。
当然,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确实应下大力气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
记者:农村学校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师资力量薄弱和教师结构性短缺,如何解决?
周洪宇:目前许多地方采取教育信息化手段,应对师资结构性短缺。但攸关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音乐、美术等学科强调个性化教学,这一方法效果有限。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和教师结构性短缺与教师待遇偏低、发展空间不足等密切相关。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地方都开始探索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有一定效果。湖北还通过定向招聘、提高补贴标准,引导音体美教师到农村任教。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过去师专院校为农村输送了大批教师,而如今师范院校学生很少到农村任教。解决农村师资问题,一要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使农村教师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岗位,教师招得来、留得住;二要加强地方师范院校建设,同时继续推行免费师范生政策,为农村学校“量身订制”教育人才。
记者:农村地区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不是应该有自己的特色?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确实如此。从上海初步确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来看,有些素质是家长用大量时间和金钱培养出的,有些则需要城市才有的教育资源。如果以此作为统一标准,对农村学生肯定是不公平的。因此,必须有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保证农村孩子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独立性强等品质得以体现,并且现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在招考中的作用不应太突出。
记者:近年来,农村学生名校录取率下降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如何让他们享有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马敏:此次高考改革明确提出要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而随着未来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的逐步提升,相信会有更多农村学生圆梦。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丁金宏:定向招生等政策对农村学生来说是福音。不过,从长远来看,我们还需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多措并举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
记者:随着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一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将子女送往贫困地区读高中,“揩油”扶贫定向招生政策的现象,这一问题如何解决?
周洪宇:这一现象很恶劣,必须严加整治。当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户籍审核,加强对学生高中甚至初中就读情况的追踪,并通过公示等方式增加透明度,不能让钻空子的人得惩。
化解新形势下的“看病难”
医改攻坚克难,但尚未取得决定性的胜利,“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这其中,既有“大医院看病难”等老问题,也有老年人看病难、异地就医报销难等新问题。面对新形势,如何化解“看病难”?
记者:经过一轮又一轮的医改,“大医院看病难”有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立医院院长许戈良:“看病难”主要体现在大医院,患者挂号、手术、住院都很困难。医改这么多年,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主要是优质医疗资源与老百姓的就医需求不匹配。培养一个优秀医生要十几二十年,但老百姓的就医需求有了医保之后是井喷式发展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2014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约2.3亿。患者看病都挤向三级医院、挤在专家号的局面有所改变,但并未彻底扭转。事实上,并非所有患者都有必要挂一个专家号。北京医疗服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服务量的绝对增长和专家不足的矛盾。所谓“看病难”,其实就是看专家难。
记者:大医院看病难,但患者又不信任基层医院怎么办?如何构建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
许戈良:目前来看,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把大量病人留在村和乡镇卫生机构还不太可行,因为基层的医疗水平总体不高。
方来英:北京的主要做法是“强基层”。第一,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人才培养;第二,通过医联体大医院“牵手”小医院,带动基层医院水平提升;第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扩充基层医院药品品种,不让患者为了买药跑大医院。截至2014年底,北京已组建了29个医联体。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缓解“看病难”应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尤其是基层的县医院和社区医院的能力建设。如果县医院建设好了,就能留住病人,病人就不会动辄往大城市跑,缓解大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看病难”问题。
记者:当前,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群体具有患病率高、慢性病患者多、多病共存、并发症多、长期失能多等特点,如何解决老年人“看病难”,让他们老有所医?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吴明江:从增加供给角度,建议在现有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增设“老年病区”科室,将部分大城市二级医院改造成老年医院。在就诊各环节,采取方便和照顾老年病人的医疗服务措施,以解决他们看病“站不住、挤不动、等不及、住不上”的“四大难”。
许戈良:大多数老人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无需住院治疗,只要日常保健到位,生活管理得好,生活质量也会不错。建议借助远程医疗系统,依托社区,设计一套合理的管理程序,建立一批慢性病管理中心。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该考虑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给他们提供医疗和生活上的双重护理。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很多人还不在父母身边生活,这样的养老机构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方来英:北京开始推进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就是为了方便养老患者及时就医。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以通过独立设置、配套设置或协议合作的方式,具备医疗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记者: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异地就医在所难免,但异地报销尤其是跨省报销还有障碍,直接导致了流动人口的看病难。异地报销难问题如何突围?
许戈良:我认为,流动人口如果已经在大城市居住两年以上,应该在当地加入医保。就像社保一样,医保不应该跟着户籍走,而应该跟着常住地和工作地点走,这样,外出人口就能够在当地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仇冰玉:为实现省内异地就诊即时结算,山东省2011年11月启动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点,目前省内17市已全部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省内联网为未来实现全国联网奠定了基础。要实现全国联网,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各地的医保政策不一致,保障水平不统一,缴费水平和结余量不一,难以对接。要扫清这些障碍,短时间内显然有困难。
去年,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明确,先期在15个省份100个地市开展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试点,覆盖城乡居民超过3亿人。这是令人振奋的开端。希望尽快实现全国联网,这样既方便参保人,也能防止异地就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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