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和县高中、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通知

2015-03-1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政和县高中、幼儿园招聘10名新任教师,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5月30日面试,6月3日体检。
  2015年政和县高中、幼儿园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
政和一中、政和二中、城区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我县高中、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和一中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政和二中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语文教师1名;政和县城关幼儿园(公立)幼儿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二)高中英语、化学、物理、生物、语文五个学科均招聘本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地高校毕业生;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有报到证;英语专业要取得英语八级证书、语文专业要取得普通话二甲证书(其他专业达到二乙)。
  (三)、幼儿教师:1、学历专科及以上;2、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三者之一):(1)全日制师范类或国民教育系列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全日制师范类不限专业,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3)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音乐、美术、舞蹈及相邻相近专业,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4、面向福建省户籍或生源。5、普通话达到二乙。
  (四)考生报名时应持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时间安排
  3月15日前,政和县发布高中、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县教育局人事股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6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30日面试,6月3日体检。
  7月上旬,招聘未完成时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四、笔试事项
  (一)报名工作
  1、考试科目。本次考试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
  2、报名时间。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应聘者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县、市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按闽教人[2015]13号“三支一扶” 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请考生在2015年4月6至4月9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3、报考费缴交。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考生应于2015年4月25日下午按规定时间到设区市考点熟悉考场。
  2、考点安排。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安排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现有标准化考点组织考试。
  五、成绩公布
  1、本次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2、考生可于2014年5月16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达到60分才可进入面试;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达到50分才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分数并列时,《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专业知识》分数低者排名在后。《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按1:3最后一名面试入围并列者有几名均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高中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幼儿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5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栏上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15年5月27日至28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到证等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5年7月10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报幼儿教师的考生2015年5月30日上午7:30集中,报考高中教师的考生2015年5月30日下午1:30集中。地点均设在政和县实验小学,凡笔试入围未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办法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进行计算。
  高中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抽签片断教学集中备课写教案,时间为40分钟(10分);
  (2)片断教学,时间为15分钟(90分);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抽签讲一个童话故事,准备2分钟,讲故事3分钟(20分);
  (2)简笔画测试,时间为10分钟(20分);
  (3)自选清唱一首歌曲,时间为3--4分钟(20分);
  (4)自选跳舞蹈一首时间3分钟,播音器具自带,不能用手机播放(20分)
  (5)自选一种乐器弹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或辅助用具自带5分钟(20分)。
  七、聘用办法
  1、体检:6月3日上午7:30分体检,地点到时通知。应聘者总成绩等于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两项、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加一场面试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应聘对象。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违纪违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3、网络报名及考务过程相关问题,请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
  附:2015年政和县高中、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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