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罗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通告

2015-03-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83名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5日。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2015年罗源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83人,其中:中学教师14人、小学教师39人、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尚未就业,福建省户籍(指现为福建省常住户口或者现学历入学时持有福建省常住户口,下同),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历要求: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对口,下同)。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1)福建省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尚未就业,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即幼儿教育专业,下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罗源县生源(指现为罗源县常住户口或者现学历入学时持有罗源县常住户口,下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尚未就业,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是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后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是全日制高中中职中专学校毕业后,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
  高级职业中学(简称职中,下同)工科类教师岗位面向省内外招聘。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局限于师范类专业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有关要求
  (1)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与招聘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报考2015年罗源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根据有关规定,2015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某个县(市)区的1个岗位。
  (3)应聘者毕业证书(学历证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必须在2015年8月15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综合成绩。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综合成绩未达60分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为进一步满足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补充教师需要,同时更好地服务应聘者,提高招聘工作效率,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对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
  (一)报名、招聘资格初审和笔试
  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即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5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招聘资格(网上)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科学选择上网时间,以便顺利报考。错过报考时间,或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2.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表。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招聘资格初审和复核后,办理报考手续并交纳报名费(每个岗位80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随带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2015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之前从罗源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lyjyw.gov.cn,下同)下载并预先填写完整;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
  (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的“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
  (二)招聘资格复核和面试
  1.招聘资格复核与面试人选确定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的,聘用时除应达到聘用合格成绩外,面试成绩应达百分制7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招聘资格复核(即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报名及招聘资格初审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按照现场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办法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详见本通告“三、招聘程序与办法”之“(一)报名、招聘资格初审和笔试”之“2.”的相关内容。其中报考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本《通告》“二、招聘对象与条件”之“2.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中第“(2)”类应聘人员,按毕业时学校提供的材料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材料)。拟进入面试人选未通过招聘资格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现场报名,通过招聘资格审核的,全部确定为参加现场考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面试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或委托省、市相关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测试)。
  职中工科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将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通知,请及时上网查阅)。试卷委托省、市相关教育部门或专家命题;考官组聘请有资质的考官或专家组成。
  (三)考核、体检和确定被招聘人员
  1.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一场面试的办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2.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审查拟聘用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不符合《教师法》及《福建省教师道德规范》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体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聘用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招聘资格。出现自行放弃招聘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其报考的同一学科岗位从达到聘用合格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4.拟聘用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被招聘人员。
  (四)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的,聘用时除应达到聘用合格成绩外,面试成绩应达百分制7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并按程序组织开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确定被补充招聘人员。
  (五)聘用和定岗
  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文件规定,办理招聘审批和入编手续。由罗源县教育局(或所属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不同招聘岗位,先从第一轮被招聘人员后到被补充招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被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完成自主择校定岗程序之后,本年度招聘过程即告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或补充招聘。)
  四、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省市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8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与要求
  1.公开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通告》及相关程序和要求,适时通知、通告或公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其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招聘过程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落实好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附件:1、2015年罗源县公开招聘普通中学新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doc
  2、2015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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