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华侨大学校医院招聘启事

2015-04-0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华侨大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至2015年4月20日17:00截止。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2015年4月)
  因工作需要,我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岗位 人数 工作
地点
学历
要求
所需
专业
其它要求
临床
医师
1 厦门 硕士/本科 临床医学
相关专业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医师工作经验者优先。5年以上县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且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考虑入编;年龄可适当放宽。
影像
医师
1 厦门 硕士/本科 影像
专业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医师工作经验者优先。5年以上县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且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考虑入编;年龄可适当放宽。
药剂
人员
2 厦门 硕士/
本科
药剂
专业
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注:其中第一学历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5年4月20日17:00。
  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本硕成绩单、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应聘者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三、考核办法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系统问题咨询:0595-22692338。
  岗位问题咨询:0592-6161058、0595-22693889。
  五、相关待遇
  上述岗位按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月工资标准4500元-4800元,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应聘药剂岗位学历达不到规定要求者,按《华侨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聘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不保留聘用资格。2015届毕业生应聘,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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