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和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5-04-2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政和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报名时间:4月27日至30日、5月4日至5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政和县人社局二楼调配股(为民路30号)。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
  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调配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解决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教师超编而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中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3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本县乡镇中小学(不含在幼儿园岗位任教的)在编在职的教师,任教满五周年(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且学年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经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3、符合选调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见附件《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或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正立案调查的人员;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受处分未满7周年的人员。
  三、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采取公开笔试的办法。
  1、开考条件:每个职位报名通过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数达到1:1即可开考。
  2、考试:笔试采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试卷《综合基础知识A》(客观题和写作),实行闭卷考试,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四、确定方式
  1、笔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职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
  当笔试成绩相同时,根据近五学年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若按以上条件后仍出现并列的,则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研究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因违反考试纪律被取消选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到时将在“福建省政和县人事局”网站公告),可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3、公示:资格复审后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和考试成绩将在“福建省政和县人事局”网站公示7天。没有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经向县编委会汇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
  4、其它事项:被选调人员按所选调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并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7日至30日、5月4日至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政和县人社局二楼调配股(为民路30号),联系电话:6053128、6053132联系人:王勇、吴春平。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免费,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及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并提交由所在学校及教育局盖章同意的报名表1份。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经查实发现存在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也可到“福建省政和县人事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jzhrs.gov.cn)。
  4、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政和县人事局”网站公告,请报名者关注公告通知并主动与报名处联系。
  附:《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表
  中共政和县委组织部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政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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