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热点:建立个人税号制

2015-05-0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热点概述】
  2015年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意见稿明确指出: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对于我们的生活,一个小小的税号不仅会渗透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它还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收人生。
  【模拟题】
  2015年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对于建立个人税号制度,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所谓的税号,其实就是纳税人识别号,即载有纳税人纳税信息的“身份证”。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纳税识别号,但自然人一直没有个人税务登记代码,由于当前居民个人越来越多地涉及直接纳税行为,因此将纳税识别号推广到个人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日前,关于个人税号的征求意见稿迅速出炉,就是为完善税收制度而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
  这份意见稿的出炉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国家要为每一个人编制具有唯一性的税号,不论是从税收登记还是办理其他涉税事项,都需要涉及到税号,这就相当于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建立一个档案,公民有了个人税号,可便于将纳税信息归集到一块,集结各种纳税行为。对于公民来说能够全方面直观地了解自己的税务费用去向,强化纳税人意识,发挥纳税人权力,监督政府税收管理情况;通过税号,能够综合计算其个人以及家庭的收入情况与税率水平,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加强税收征管,消除征税漏洞,有效直接推动个税改革,间接推动房地产税改革、开征遗产税等进程,促进公平征税。更重要的是,建立个人税号制能够助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公民若有纳税不良记录,就可能在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受阻,个人税号让无信者寸步难行。此外,更具深远意义的是,,个人税号有可能成为一种“反腐利器”,虽然个人税号制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反腐,但是个人税号能打通部门壁垒,让银行、不动产、股票投资等信息互联互通,从而为反腐败创造条件。
  虽然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拥有诸多好处,但是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必然还存在很多急需完善和解决的地方。
  首先,意见稿只是提出了建立个人税号制度,并没有出台详细的细则,这就需要我们财税各级部门能够针对个人税号制制定专门的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从税收登记、凭证管理到信息披露,都应该围绕个人税号制明确规定流程等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个人税号的使用范围。其次,建立个人税号制的核心是要消灭信息孤岛,打通部门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行多号合一,否则居民的“代号”过多也会造成信息困扰,应该让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股票信息等实现共享;同时,更要做好公民隐私的保护工作,通过提高技术等手段保障公民的信息,免得被不法之徒利用。再次,建立个人税号制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税收改革,实现征税公平,因此与个人纳税有关的《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要做出相应调整和完善。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我们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个人税号还只是一个基础工程,并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根本性作用,如何实现公平,让收入更高者承担更多的税收,让诚实纳税者享受更好的福利,还需要引起我们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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