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录用钟飞等3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
泉人社录〔2015〕5号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钟飞等三人为公务员的请示》(晋人社录〔2015〕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4〕21号)、《福建省公务员局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的公告》(闽公局发〔2014〕22号)以及《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福建省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经专业测试、心理测评、面试、笔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钟飞等3位同志为晋江市公安局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晋江市公安局: 钟 飞 杨安裕 赖嘉宝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