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龙岩市新罗区部分乡镇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启事

2015-07-2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龙岩新罗区秋季部分乡镇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龙川东路45号区委组织部会议室。笔试时间是8月22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复习可参考2015年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具体详见下文。
  2015年龙岩新罗区秋季部分乡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部分乡镇事业单位拟补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经龙岩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我区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1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新罗区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龙川东路45号区委组织部会议室;联系电话:0597-3296599。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新罗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交考务费80元/人。面试前组织人事部门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建议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
  2、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5年7月20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http://sy.fjkl.gov.cn/查找。
  4、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20日(含)后出生的,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 期满和2015年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龙人社[2015]171号文件规定办理。笔试加分表见附件3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负责报名单位统一收集,并在笔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委组织部党群股和区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审定,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6、应聘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限报一个岗位。
  7、属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家庭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在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除此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9、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均应在报名前取得。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11、有关本次招聘考务信息将通过“新罗人才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5、笔试时间: 2015年8月22 日上午9:00-11:00
  6、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合格线(55分)的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新罗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区组织人事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3天下午17:00之前报区委组织部党群股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在报考该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合格线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岗位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 >>> 学历较高者>>>中共党员(含学生干部)。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向区委组织部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罗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区委组织部通知各招聘单位。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人社局
  2015年7月20日
  附件3. 笔试加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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