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龙岩市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办理通知

2015-11-1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办理2015年11月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上杭县2015年11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我省的有关规定,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本次招聘公告的规定,符合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向我局流动调配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二、笔试加分政策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以及在校大学生士兵(根据闽政办〔2013〕87号文件),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分加5分。报考“专门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另加分。(根据闽委办〔2006〕73号和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
  三、办理流程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退役运动员应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证明、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证、优秀士官(兵)证书和优秀士官(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及二等功的立功受奖证书和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前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3.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上杭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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