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武夷山华侨农场招聘公告

2016-02-2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厦门市武夷山华侨农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农场工作人员2名,报考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武夷山华侨农场人劳科(地址:武夷山市星村黎源)。笔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生可结合2016年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武夷山华侨农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农场工作人员的公告公布如下。
  武夷山华侨农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农场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农场工作需要,武夷山华侨农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农场机关工作人员2名。
  其中:职位1:会计与审计类专业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职位2:专业不限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武夷山市户籍的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5日至1998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2月2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及提交个人信息。
  1、报名地点:武夷山华侨农场人劳科(地址:武夷山市星村黎源),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950635976;詹女士,联系电话:13950678932。
  报考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及4张规格200K以下的1寸近期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和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报名者于2016年3月15日上午8:00至12:00到武夷山华侨农场领取准考。
  3、以实际报考人员数组织开考。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该职位笔试人数达不到3人时,参加笔试的人员有资格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的时间: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将由招聘机关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正式放弃参加面试资格,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部门批准从报考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50分)占50%和面试成绩(50分)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考生或招聘机关在得知体检或复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如遇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华侨农场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另外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察、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复审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机关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以考试总成绩为基础,从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武夷山华侨农场公告栏或武夷山有线电视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机关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订。三年后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管理。
  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由招聘机关综合考虑所递补考生的面试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七、后续管理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2、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武夷山华侨农场分配安排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华侨农场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待遇
  应聘者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使用,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者签订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为2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今后调资与农场事业编制内人员同步进行。
  武夷山华侨农场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