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平市延平区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公告

2016-03-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南平市延平区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21名,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31日。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结合2016年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延平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延平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闽民人〔2016〕5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区“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我区统一招聘21名养老救助协理员,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招聘岗位人数及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
  1、 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在1976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于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专业要求不限;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5、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6、身体健康,符合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体检要求;
  7、属延平区户籍。
  (二)网络报名时间、资格审核地点和方法
  1、网络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31日。考生登录南平人才网(www.nprc.net)或中国海峡人才网首页(www.hxrc.com)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分部,
  现场审查时间:3月28日-4月1日,地址:南平市北门岭3幢二层(市体育公园边上,原军转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99-8840865,0599-8840863;
  延平区民政局社区办电话:0599-8736150。
  3、现场资格审查方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乡镇(街道)岗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请详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每人收取报名费80元。
  (三)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测试题为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卡作答。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1、网络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6日-8日。考生登录南平人才网(www.nprc.net)或中国海峡人才网首页(www.hxrc.com)报名专区打印个人准考证。
  2、如个别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可以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分部请工作人员协助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示、录取确定
  1、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公布。
  2、录取确定。报考同一个乡镇(街道)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缺额的,由岗位空缺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推荐,报区民政局考核后确定。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试卷前四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的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延平民政局社区办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分部联系,作出口头说明。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对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具体体检时间及统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查询。体检费用考生承担。
  3、招聘方式。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入选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人员将在福建海峡人才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招聘人选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延平区民政局统一派遣,并委托延平辖区有资质的劳动派遣中介机构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持报到证到乡镇(街道)报到,如不服从组织派遣,即取消该生本次招聘资格。
  三、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岗位待遇
  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社医保等,基本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执行(目前延平最低工资标准为1230元),并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自然增长;社医保等按照本乡镇聘用人员同等享受,缴费原则上按规定的最低标准缴纳,省上补助不足部分由所在乡镇(街道)解决。
  附表:延平区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分配情况一览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岗位名称 名额(人) 备注
1 水南街道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2 四鹤街道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3 紫云街道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4 梅山街道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5 水东街道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6 黄墩街道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7 峡阳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8 王台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9 来舟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0 西芹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1 塔前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2 夏道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3 炉下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4 太平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5 樟湖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6 大横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7 茫荡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8 南山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19 洋后镇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20 巨口乡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21 赤门乡 养老救助协理员 1  
合计     21  
  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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